书名号之间要不要加顿号?

如题所述

①连续列举书名,用了书名号,不再添加顿号。

示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②如果列出书名,并且在书名后还有其他成分,比如引用该书中的话或有注释说明,就需要用顿号了。

示例:李白的“白发三千长”(《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修订后的《标点符号用法》中有明确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扩展资料:

顿号(、)是并列的词或词组之间的停顿,在汉语中主要有两个用途,分隔同类的并列的事,通常是单字、词语或短句,当中的停顿较逗号短。分隔用汉字作为序号的序号和内文。等于“/”,但“、”是中文符号,“/”是英文符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2011年12月30日发布,2012年6月1日开始实施):“句内点号,表示语段中并列词语之间或某些序次语之后的停顿。形式是‘、’。”

参考资料:顿号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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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4
一般要,特殊情况可以不要。(在填标点符号时只有一个空时可以考虑不要)
第2个回答  2020-03-07
不要的
1、如果楼主是要考试用的话,最好专门查一下最新的使用规范。因为我国的语言和标点规范总是不停在变。我查了一下手边一本几年前的编辑手册,是不加的。
2、如果楼主跟我一样是编辑,那就更不用加了,因为标点符号本身的功能一是划分字句,一是辅助表达。连用书名号本身已经足以将书名划分开,加顿号属于画蛇添足。
3、我在某省级人民出版社任编辑,我社质检标准为不加,出版局质检标准为可加可不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