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年了,还能向离婚的父亲讨要过去的抚养费吗?

父母离婚了,孩子归母亲抚养,法院要求父亲每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结果孩子未成年期间,父亲没有支付过一分钱,孩子也不懂这些。现在孩子成年了、懂这个法律义务了,还能否要求父亲交出欠下的钱吗?为什么
如果不能的话,有没有其他途径向父亲要会相应的钱?
是不是母亲一方,以自己这么多年抚养子女,“代为垫付”了父亲应付的抚养费为理由,由母亲起诉父亲,要求其支付欠下的抚养费? 是不是换由母亲起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就能要回来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但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父母又有给付的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也就是说,法律上规定父母给付抚养费,是基于子女不能独立生活,是父母必须尽的一种义务。如果子女成人以后,父母是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的。
抚养费不构成我们民法上所谓的“债”,所以现在成年以后是不能再和父母要抚养费了。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就是说,离婚后,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追问

是不是母亲一方,以自己这么多年抚养子女,“代为垫付”了父亲应付的抚养费为理由,由母亲起诉父亲,要求其支付欠下的抚养费? 是不是换由母亲起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就能要回来了?

追答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该期间的计算,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具体到 你说的事情中:如果现在还属于父亲应该给付抚养费的2年之内,是可以要求强制执行的,但要求支付的数额只能是没有超出执行期限的数额,举个例子:如果你今年19岁,法院判决书上要求你父亲支付抚养费到18岁为止,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两年的抚养费。

当然如果你能证明存在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行,可以不受限制。

最后劝你一句,既然已经成年了,可以自食其力了,就不要再想着向父母要钱了。就算是父亲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但他始终是你父亲,不必为了那几个钱在对薄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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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7
1、不可以要求,因为本人已经成年。

2、但以母亲一方是可以起诉,但必须在两年内主张,也就是在孩子二十周岁前起诉。但这样也只能从后往前推,主张相应月份的,否则过了时效。
第2个回答  2011-06-07
如果你还没过诉讼时效,那么可以追索。成年了一般不能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你成年由你直接起诉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1-06-06
不能要了,但如果家长愿意可以继续供你。
第4个回答  2011-06-06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