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公司如果违约,要支付给劳动者吗?

您好,帮我看这个问题好吗,很感谢你,希望你尽快帮下我!谢了!

我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三年,期间若公司以任何理由辞退我,要支付我六万元人民币做为劳动合同违约金;同时,合同中有一条:合同与劳动法律法规不同的,按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我知道,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动都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可以不支付;但法律上只说了劳动者一方可以这样,那么反过来,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辞退劳动者,要不要按合同的六万块支付付违约金呢?

另外,上一个月,他经常的有事要我出去外面办,比如到银行交单,还有出差后可以补休一天;我是做国贸业务的,早上上班时间可以不按时打卡,可以相当宽松,现在要辞退我,说我迟到什么的,还要一分钟扣我一块钱,但做业务可以宽松些明明是他说的;请问他如果以这种理由说违反公司制度,要扣我工资和辞退我,理由合法合理吗?(我没见所谓迟到一分钟扣一块钱的制度贴在哪,他也没拿他所谓的制度让我签字)

  “你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三年,期间若公司以任何理由辞退你,要支付你六万元人民币做为劳动合同违约金”;因为该项约定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约定有效(个人观点)。

  被公司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和第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追问

你是哪里人?

追答

我老家江苏,出生地在陕西,长在四川,现在也在四川。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07
既然合同中有约定,他就要给你支付,但是前提是你不是因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点,你们的很多约定都是建立在嘴巴上的,这对你很不利!
他说你违反公司制度,要扣我工资和辞退我,理由合法合理吗?(我没见所谓迟到一分钟扣一块钱的制度贴在哪,他也没拿他所谓的制度让我签字)
不合法!规章制度要公示~
第2个回答  2011-06-08
1.公司如果违约,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2.您可以自己工作的性质提出对迟到工资的抗辩
3.建议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1-06-10
公司做法违法,你可以主张违约金;
纵横法律网 邴朝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