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政府会计制度下,应付账款中欠的工程质保金,新制度下,如果支出此款,怎么记账

旧政府会计制度下,应付账款中欠的工程质保金,新制度下,如果支出此款,怎么记账,另外,该质保金,对于新制度预算会计的财政拨款结转年初数的确定,有影响吗?

既然是应付,应该是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是应收而不是应付。
质保金应记入“应付账款”。因为质保金属于建造工程项目成本的一部分。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质保金
质保金到期后,支付质保金
借:应付账款—质保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扣留了质保金,作为销售折让处理,直接核销不支付部分
借:应付账款—质保金
贷:在建工程—**项目
质保金怎么做账?
在实际工作中:帐务处理:甲方根据乙方开据的工程发票,借记:在建工程等工程类科目或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一般质保金应是全部价款的差额部分在其它应付款贷方挂帐。质保期完成后,再做支付处理。乙方在收入形成时,按收入的比例预提售后服务费借记:营业费用(销售费用)或应收帐款、其它应收款;贷记:预提费用或营业收入;质保金到期收回时:冲减预提费用及其他应收款(质保金);无法收回时,直接转入成本或费用。
质保金就是“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工程款时,一般应预留工程总额的5%-10%作为质保金。其做法应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条款中明确:质保期限和价款比例。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避免因质量问题而再进行的费用。过了质保期后如无质量问题再退还质保金,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履约责任,对施工项目进行质保,直到工程验收合格为止,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如无质量问题,应按双方的约定,甲方给付 已乙方预留的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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