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一人用铁器把我朋友的左眼打了一下,导致左眼失明,一点也看不见,现在的眼球已经失去的活力,只是靠一种化学物质支撑着死一般的眼球,视力完全失去。那人打完人后,逃跑了,没有做任何补偿,逃跑十年后的今天,被抓了,我想问的问题如下:1、犯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罪了?2、单目失明,像我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几级伤残?3、逃跑十年后被抓,最重和最轻能判几年?4、打人者和受害者都属于农村人,打人的时间是2001年,请问,受害者应该得到多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