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清考没有通过可以领取结业证书,领取结业证书后可以申请重修,合格后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规定。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扩展资料:
大学考试某一门课未通过(一般是必修),下一个学年重新上这门课,并重新考试称为重修。当一位同学在期末考试中有多科不及格,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给予补考机会,若该同学在补考期间把不及格的科目补考及格则不需要重修,但假如有超过一定数目的学科还不及格则要重修这些课程。
或者在四年下来还有没过的科目则在毕业前需要重修并参加考试及格后才予以毕业。重修需要交纳一定的重修费。重修分为插班重修和开专门的重修班组两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
我的成绩已经登到网上教务系统了 还有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