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该房产和贷款的处理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何处理;如果是诉讼离婚,且双方就前述问题存在争议,则应当由法院审理裁判。如果双方都主张房产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法院应尊重当事人选择;对于剩余的房贷,原则上由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偿还。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由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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