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下晋朝的官制,什么书有详细介绍的!!

如题所述

  、晋朝都是由手握军事力量的权臣逐步建立起来的,他们组成一套机构,完全在正规官制以外,自由行使职权。军、民、财不再各成系统,和三国官制一样,只要为了军事上的便利,都可以打破常规。自从魏晋开此先例,直到南北朝,一般制度都是由临时措置而逐渐成为习惯的。历史上称这些权臣所独自掌握的政权为“霸府”。霸府的中心人物就是幕僚与将领。及至霸府变为王朝,幕僚组成的机构就变为行政中枢,将领所统率的武力就变为常设的军队。而这两者之间又是没有严格界限的,所以形成了一种军事与政治合一的局面。这是晋南北朝职官的特异之处。
  编辑本段三省官制
  尚书省
  晋朝官制源自三国官制和东汉官制,但尚书省的组织比东汉更为严密。有以太傅“录尚书事”大权独揽,称为“录公”。另设“尚书令”,为尚书省的首官,秩千石。《晋书·职官志》云:“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尚书省的次官是仆射,秩千石。   《晋书·职官志》云:建安四年(公元199年),以执金吾荣为尚书左右仆射,仆射分置左右,盖自此始。经魏至晋,迄于江左,省置无恒,置二,则为左右仆射,或不两置,但曰尚书仆射。令阙,则左为省主,若左右并阙,则置尚书仆射以主左事。   就行政部门而论,汉代的尚书粗具分曹办事的规模。西汉初年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之事,其一为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其二为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国事,其三为民曹,主吏民上书事,其四为主客曹,主外国夷狄事。汉成帝时,又置三公曹,主断狱,成为五曹。至东汉光武帝时,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事,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祠祀事;民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客曹主护驾羌胡朝贺事;二千石曹主辞讼事;中都曹主水火盗贼事,合为六曹。加上尚书令,仆射,合称“八座”,这些只不过是为了处理公文的便利而已,没有真正行政实权。曹魏有五曹,即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加上尚书令和两仆射也称“八座”。晋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而不设五兵。晋武帝咸宁二年(公元276年)省驾部。四年省仆射,又置驾部,太康中,有吏部,殿中及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无驾部、三公、客曹。晋惠帝时,增置右曹,但也称为六曹,此时省何曹,史籍记载不清楚。东晋时,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书。祠部尚书常与右仆射通职,没有固定设置,经常以右仆射兼任祠部尚书;如右仆射缺,则以祠部尚书代行其职。此外,还有左右丞。   《晋书·职官志》载:左右丞,自汉武帝建始四年置尚书(按:汉武帝无建冶年号,建始乃汉成帝年号,疑误),而便置丞四人。及光武始减其二,唯置左右丞,左右丞盖自此始也。自此至晋不改。   晋左丞主管尚书台内禁令,宗庙祠祀,朝仪礼制、选用署吏,给假(给,《晋书·职官志》作“急”。此据《御览》卷213引《晋书·百官表志注》,《职官分纪》八引本志也作“给假”)。右丞掌尚书台内库藏庐舍,所有器用之物及廪赈民户租布、刑狱兵器、督录远道文书、章表奏章等事。又有尚书郎,   《晋书·职官志》说:尚书郎,西汉旧置四人,以分掌尚书。其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户口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及光武分尚书为六曹之后,合置三十四人,秩四百石,并左右丞为三十六人。郎主作文书起草,更直五日於建礼门内。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选有吏能者为之。   魏尚书郎   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初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别兵、考功、定课,共23郎。魏明帝青龙二年(234年),尚书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25郎。晋武帝时,罢农部、定课,置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右中兵、左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右士以及北主客、南主客,共三十四曹郎。以后又置运曹,合三十五曹,置郎
  中书省
  东汉时期,尚书令的权力非常大,直接取代了宰相的职权。魏晋以后,对中书省的官员特别看重,皇帝常委以机要重任。於是,中央机关的主要权力便逐渐移到中书省了。尚书省逐渐被疏远,尚书令只执行日常政务而已,不能参与机要。《通典·职官二》说:   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又其任也。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令,又置监,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并掌机密,中书监令始於此也。及明帝时,中书监令号为专任,其权重矣,晋因之,置监令(各)一人,始皆同车,后乃异焉。魏晋以来,中书监令掌赞诏命,记会时事,典作文书,以其地在枢近,多承宠任,是以人因其位,谓之凤凰池焉。   荀勖自中书监迁尚书令,人皆往贺。荀勖说:“夺我凤凰池,何贺之有!”可证中书监令在西晋位尊於尚书令,到了东晋,其任更重,多以诸公兼领。其下有中书侍郎,《晋书·职官志》说:   魏黄初初,中书既置监令,又置通事郎,次黄门郎。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为帝省读,书可。及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中书侍郎盖此始也。   东晋初年,曾一度改中书侍郎为通事郎,不久又改为中书侍郎。其下是中书舍人。西晋初年,初置舍人、通事各一人,东晋把舍人、通事合称为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后罢去,而以中书侍郎一人当直并掌诏命。   秘书监,曹操为魏王时,置秘书令及丞。魏文帝黄初初年,置中书令,掌尚书奏事,而改秘书令为秘书监。至西晋初年,武帝以秘书监与中书省合并,犹保存著作局。晋惠帝永平中,再置秘书监。其属官有秘书丞,著作郎。著作郎始置於魏明帝太和中,当时隶属中书省,晋武帝以缪徵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二年(公元292年),惠帝下诏:“著作旧属中书省,而秘书既典文籍,今改中书著作为秘书著作。”从此以后,改隶秘书省。著作郎有1人,称为大著作郎,专掌国史,又置佐著作郎8人。
  门下省
  晋把汉代的侍中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晋书·职官志》说:   黄帝时风后为侍中,於周为常伯之任,秦取古名置侍中,汉因之。秦汉俱无定员,以功高者一人为仆射,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者则非数。掌傧赞威仪,大驾出则次直侍中护驾,正直侍中负玺陪乘,不带剑,馀皆骑从。御登殿,与散骑常侍对扶,侍中居左,常侍居右。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   侍中还常代表皇帝与公卿辩论朝政,其地位虽然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显得很重要。到南北朝时,凡属重要政令,皇帝每每征求侍中的意见,这就使门下省也开始成为参预国家大政的部门。给事黄门侍郎,与侍中共同管理门下省诸事,本无定员,晋置4人。散骑常侍,无定员,作为加官,东汉初年,省散骑,而中常侍用宦官。魏文帝黄初初年,置散骑,合於中常侍,同掌规谏,不典他事。西晋初年,沿而不改,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为中常侍,后来便废止。给事中也是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在散骑侍郎下,给事黄门侍郎上,无定员,又有通直散骑常侍,魏末有散骑常侍又有员外散骑常侍,泰始十年(公元274年),武帝使两人与散骑常侍通员直(即同值),所以称为通直散骑常侍,东晋置4人。员外散骑常侍,无定员。此外,还有散骑侍郎4人,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自魏至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同平议尚书奏事,至东晋才罢。又有通直散骑侍郎,晋武帝时,曾置员外散骑侍郎,到太兴元年(公元318年),元帝使两人与散骑侍郎通员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后增为4人。员外散骑侍郎无定员。总之,散骑常侍与散骑侍郎各有本官与通直、员外三种。晋之散骑虽隶属门下,但又另设散骑省,又以中书职务付与散骑省,所以散骑也掌表诏。
  编辑本段丞相
  以中枢官而论,晋初不置丞相。惠帝永康元年(公元300年),改司徒为丞相。永宁元年(公元301年),罢丞相,复置司徒。其后,宋,齐,梁,陈各朝,司徒与丞相(相同)废置不一。   《通典·职官三》云:晋惠帝永宁元年,置丞相,复置司徒。(元帝)永昌元年(公元322年),罢司徒,而丞相则与司徒不并置矣。其后或有相国,或有丞相,省置无恒。而中书监令,掌管机要,多为宰相之任,自魏晋以来,相国、丞相多非寻常人之职……宋孝武帝,初唯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而司徒府始如故,亦有相国。齐丞相不用人,以为赠官。梁罢相国,置丞相;罢丞相,置司徒。陈又置相国,位列丞相上,与丞相并为赠官。   晋之丞相如赵王伦、梁王彤、成都王颖、南阳王保以及王敦、王导等人,都是独揽大权。他们上胁天子,下压群臣,不遵守寻常人臣的职分。这种情况是汉末曹操当丞相以来所造成的。从东汉到魏晋南北朝,有一种共同的特殊现象,就是宰相无定员,无定名,也无定职。两晋诸王及王敦、王导等人任“丞相”,皆因人而设,并非定职,有时在制度上不设这种官,而在习惯上有这种官。但是,其中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凡是真正总揽大权的,都必须加上录尚书事的称号。因为其他宰相,可能不处理日常公务,也可能不问小事,录尚书事则是一切公文都必须经他审阅,即使是威望极重的权臣,也不能不兼此称号,才能保证事权的高度集中。
  编辑本段八公
  《晋书·职官志》说,晋武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司马)孚为太宰(避司马师讳,改太师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司马)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所谓八公同辰,攀云附翼者也。”这“八公”在政治上的地位如何?《晋纪总论》六臣注说:“皆萧然自放,机尔无为,名称摽著、上议以正朝廷者,则蒙虚谈之名”。实际是空有其名,等同虚设。像这种无事可做的官、属官却不少,有长史、西阁、东阁祭酒、西曹东曹掾、户曹、仓曹、贼曹属各1人,每曹皆置御属、令史,学干。保卫诸“公”的,有武贲12人。这些都是不必要的机构和不必要的人员。八公之置,只是为了遵崇世族中门望特高的人而已。
  编辑本段位从公
  这是曹魏的旧制。凡是开府仪同三司,都是位从公。开府仪同三司有骠骑、车骑、卫将军、伏波、抚军、都护、镇军、中军、四征、四镇、龙骧、典军、上军、辅国等大将军。若是左右光录大夫、光录大夫开府治事的,都算是位从公。所谓“开府”,是指开设府第,设官置吏;仪同三司是说仪仗同于太尉、司徒、司空。   八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骠骑以下及诸大将军,既不开府,又非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东晋元帝建武初置督军御史,以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为次,督诸军为下。持节将军以使持节为上,持节为次,假节为下。使持节有权杀二千石以下之官;持节有权杀无官位的平民,若在用兵作战时,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只能诛杀犯军令的人。
  编辑本段九卿职权
  光禄勋,统武贲中郎将、羽林郎将、冗从仆射、羽林左监、五官左右中郎将、东园将、太官、御府、守宫、黄门、掖廷、清商、华林园、暴室等令。晋哀帝兴宁二年(公元364年),省光禄勋,并入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公元373年)再置光禄勋。   卫尉、统武库、公车、卫士、诸冶等令,以及左右都侯,南北东西督冶掾(冶,各本作“治”,殿本作“冶”,《职官分记》卷19引也作“冶”,今从)等。到东晋,省卫尉。   太仆,统辖典农、典虞都尉、典虞丞、左右中典牧都尉、车府典牧、乘黄厩、骅骝厩、龙马厩等令。典牧又别置羊牧丞。自东晋以后,太仆或置或省。   廷尉,主管刑法狱讼,属官有正、监、评,并有律博士员。   大鸿胪,所统辖有大行、典客、园池,华林园(据《晋书·职宫》载,光禄勋也辖华林园)、钩盾等令,又有青宫列丞、邺玄武苑丞。东晋以后,有事则置,无事则省。   宗正,掌管皇族宗人图谍,又统太医令史,另有司牧掾员。东晋哀帝时并入太常,太医归门下省。   大司农,统领太仓、籍田、导官三令以及襄国都水长、东西南北部护漕掾。东晋时,哀帝省去襄国都水长,孝武帝复置。   少府,统辖材官校尉、中左右三尚方、中黄左右藏、左校、甄官、平准、奚官等令以及左校坊、邺中黄左右藏、油官等丞。自东晋以后,只置一尚方。将作大匠有事则置,无事则剩
  http://www.hudong.com/wiki/%E6%99%8B%E6%9C%9D%E5%AE%98%E5%88%B6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24
可以参考五代十国国史
第2个回答  2011-05-24
给我邮箱吧,我发给你,我最近一直在研究魏晋南北朝历史。追问

[email protected]

追答

没有评价的?发给你之后给个评价哈

追问

ok

追答

收到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