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是物质吗

列宁的物质定义说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包含三方面内容:客观实在性(唯一特性)、可认知性、运动性(一切运动的事物,是哲学范畴)。
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规律与意识的关系是:存在于意识之外即不依赖意识,可以通过实践认识规律即具有可认知性,根本特点是客观性。

这些内容是书上的。表面上看来规律有物质的所有属性,应该属于物质。
但是我总觉得那个地方不对劲。
规律是物质吗?

规律是物质。

规律的定义十分理想化。“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规律与意识的关系是:存在于意识之外即不依赖意识,可以通过实践认识规律即具有可认知性,根本特点是客观性。”

第一句。描述的其实是规律的状态,是暂时假设的一种存在状态。第二句才是重点。因为,第二句是对规律的存在与否的一种推理。而它对“规律有可认知性”这个认识的来源是其可以通过实践认识。

扩展资料

1、哲学物质概念概括了整个世界的万事万物,指的是自然界和社会各种物质具体形态的共同的唯一特性。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只涉及物质世界中自然界的一部分,只涉及物质形态的具体特性。一个人即使承认了自然界各种事物的客观性,并不等于他一定能承认社会领域事物的客观性。

2、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是哲学的物质概念研究的基础并提供证明,哲学的物质概念为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和研究提供指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你所说的,“规律有物质的所有属性,应该属于物质”。所以,规律当然是物质。
其实,规律的定义十分理想化。“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规律与意识的关系是:存在于意识之外即不依赖意识,可以通过实践认识规律即具有可认知性,根本特点是客观性。”这是你的原文。第一句。描述的其实是规律的状态,是暂时假设的一种存在状态。第二句才是重点。因为,第二句是对规律的存在与否的一种推理。而它对“规律有可认知性”这个认识的来源是其可以通过实践认识。
但问题是,所谓的客观性,只是指过去的发生的稳定,在未来仍然是不可确定的。这就是说,真正永恒的是不能肯定存在的。于是,我们用的是“客观”这两个字。也就是说这是我们都相信的,或大多数人相信的。我用的是“相信”两个字。眼见为实,是对的,但真实的只是见到的景象,为何能见到,见到的代表的是什么,我们都只能相信。
那么,在这已经降低了要求的前提下(既不要求物质是真实稳定的,只要是能被相信不随意志改变),规律,只要能在这个程度上达到人们对物质的要求,那就可以被认为是物质。其实,这里的物质的定义已经非常明确,即是与意识对立的存在。我用的“存在”是海德格尔的定义。不要随意更改物质这个定义,不要随意掺杂其他观感在里面。
另外,在你的这句话中,“列宁的物质定义说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不知你是否注意到“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这个属性。在这句话里,物质的定义是在可认识的范畴内。由于我的认识有所不同,所以我会尽量按照你原文的定义。你在理解规律和物质这两个概念时,要严格按照原定义,千万不要掺杂自己的有偏颇的认识。目前规律只能在最大程度上被认识,所以在可认识的范畴外(即不可认识)不必进行讨论。或者说,要讨论,必须开辟另一个范畴。
其实这里跳开了不可认识的范畴,所以不必担心出辨析题出到“规律是物质”。
最后,我总结一下:
1.这里的物质的定义在“可认知”的范畴内。也就是说,物质与意识只是在“可认知”范畴内对立,对不可认知的不进行讨论。
2.这里的规律虽然看上去涉及“不可认知”的范畴,但由“可以通过实践认识规律即具有可认知性”这句话可看出,很明显,这里的规律也只是指“可认知”范畴内的。
3.一开头说的那句话。
最后,其实我在中间的讨论过程中,稍微用了一下自己的定义和体系,所以不好意思了。不过,奉劝你在学习时,要对其体系和定义准确理解,不要随意加入自己的经验。
就这样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09
客观存在和客观性是不同的。客观存在是指看得见摸得着、能够互相产生作用的东西(比如物体、能量、力场),而客观性是不依赖意识的性质。物质具有客观性,规律也具有客观性,所以二者都是可认知的。物质是客观存在,而规律不是客观存在,在这一点上物质和规律是不同的。因为不是客观存在,所以规律不是物质。
物质是运动的,规律是物质运动的“规律”,规律本身不是运动的。
规律是物质的一种属性,它是从属于物质的,不是物质和意识之外的第三大类。追问

"规律是物质的一种属性,它是从属于物质的,不是物质和意识之外的第三大类。"
那么运动也可以这么理解吧

追答

运动也可以这么理解。也可以说规律是运动的一种属性。总之它是反映物质的特点的。

第3个回答  2011-06-09
能把问题想成这样,你也算是个人才了。
规律既缺乏客观实在性,又是不可认知的(规律被总结出后,没有能够百分之百毫无差错的,所以规律没有完整,只能无限靠近完整),规律缺乏运动性。规律是恒常的不变的,仅仅是我们对它缺乏认知,我们的探索不断的完善我们对它的认识,它本身是不变的。规律要是运动的,我们就没法认识规律了,就像鸟儿到处乱飞,我们抓不住。
三个条件都不符合。追问

人才不敢当,就怕出辨析题出到“规律是物质”,那就晕了。
我刚刚也想到了物质的运动性和规律的稳定性这个矛盾。
但是社会规律是有历史性的,表现形式随着历史阶段变化,这算不算一种运动性?
规律具有客观存在性必然性,肯定不是意识。那么如果规律也不是物质的话,它难道是脱离物质和意识第三大类?

追答

表现形式随着历史阶段变化。这是原话吗?如果是原话,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社会规律不变,表现社会规律的形式在变。
社会规律指,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动力。
规律不变,指的是永远有个必然方向,永远有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
物质的一个更清晰的定义是,指看得见的,和能够看得见的东西!
规律是永远看不见的。

追问

多讨论讨论。
原话“社会规律是历史的,在不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你这段话我理解了。
但是物质是个哲学范畴。不只是实物、物质或者某种结构和属性。这样看来,物质也不一定是能够看得见的吧。物质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这个反映要具体到看得见吗?
物质是相对于意识之外而存在的一切运动着的事物。规律肯定是意识之外存在的啊。

第4个回答  2011-06-09
规律不是物质,

规律是对物质运动的理解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