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的物质定义说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包含三方面内容:客观实在性(唯一特性)、可认知性、运动性(一切运动的事物,是哲学范畴)。
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规律与意识的关系是:存在于意识之外即不依赖意识,可以通过实践认识规律即具有可认知性,根本特点是客观性。
这些内容是书上的。表面上看来规律有物质的所有属性,应该属于物质。
但是我总觉得那个地方不对劲。
规律是物质吗?
规律是物质。
规律的定义十分理想化。“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规律与意识的关系是:存在于意识之外即不依赖意识,可以通过实践认识规律即具有可认知性,根本特点是客观性。”
第一句。描述的其实是规律的状态,是暂时假设的一种存在状态。第二句才是重点。因为,第二句是对规律的存在与否的一种推理。而它对“规律有可认知性”这个认识的来源是其可以通过实践认识。
扩展资料
1、哲学物质概念概括了整个世界的万事万物,指的是自然界和社会各种物质具体形态的共同的唯一特性。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只涉及物质世界中自然界的一部分,只涉及物质形态的具体特性。一个人即使承认了自然界各种事物的客观性,并不等于他一定能承认社会领域事物的客观性。
2、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是哲学的物质概念研究的基础并提供证明,哲学的物质概念为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和研究提供指导。
"规律是物质的一种属性,它是从属于物质的,不是物质和意识之外的第三大类。"
那么运动也可以这么理解吧
运动也可以这么理解。也可以说规律是运动的一种属性。总之它是反映物质的特点的。
人才不敢当,就怕出辨析题出到“规律是物质”,那就晕了。
我刚刚也想到了物质的运动性和规律的稳定性这个矛盾。
但是社会规律是有历史性的,表现形式随着历史阶段变化,这算不算一种运动性?
规律具有客观存在性必然性,肯定不是意识。那么如果规律也不是物质的话,它难道是脱离物质和意识第三大类?
表现形式随着历史阶段变化。这是原话吗?如果是原话,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社会规律不变,表现社会规律的形式在变。
社会规律指,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动力。
规律不变,指的是永远有个必然方向,永远有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
物质的一个更清晰的定义是,指看得见的,和能够看得见的东西!
规律是永远看不见的。
多讨论讨论。
原话“社会规律是历史的,在不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你这段话我理解了。
但是物质是个哲学范畴。不只是实物、物质或者某种结构和属性。这样看来,物质也不一定是能够看得见的吧。物质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这个反映要具体到看得见吗?
物质是相对于意识之外而存在的一切运动着的事物。规律肯定是意识之外存在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