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这种办法收拾楼上邻居,我触犯《物权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因为楼上吵我休息,我已经被噪音弄得神经质了。
前几天我和楼上大吵一架,警察来调解了一下,好了几天,现在又故态复萌。
我决定采取办法了,不再当好好先生了。

我的办法是:
我这边小区每家都是独立的一条pvc上水管,楼上的上水管要经过我厨房的窗口,我在半夜时把楼上的水闸关了,然后将上水管锯掉5cm,安上一个球阀,。

这样楼上用水就掌握在我手中了,一旦楼上在休息时间发出可以避免但却不采取消音措施而产生的噪音(东西掉在地板上就算了,那不是故意的),那就把水闸关上1个小时以示惩罚。

请问律师,我给上水管安球阀,该认定为“改造水管”还是“破坏水管”?

如果属于破坏水管,那我就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损坏公私财物”?

如果属于改造水管,那我就触犯《物权法》?

肯定是不行的,私自改造公有设施。噪音可以协调解决,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于生活噪音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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