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指定继任者的姓名。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就是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也受法律保护。立遗嘱安排自己的后事,目的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甚至影响家庭和睦。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遗嘱往往会笼统地说遗产由谁来继承,却没有说由谁来继承多少,遗产如何分配。遗产一旦分配,必然会因为谁得多谁得少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这一点在夫妻一方立遗嘱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因为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有很多财产是属于双方的。此时立遗嘱的配偶应先分割共同财产,只凭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比如夫妻有一套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房子,一方在立遗嘱时不能对整套房子进行分配,而应该先按照平分的原则将房子一分为二,再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属于自己个人的那一半。如果直接处分共同财产,遗嘱会因为是别人的财产而无效。
遗嘱的成立不仅需要满足法定的实质要件,还需要满足相应的形式要件。在需要见证的遗嘱中,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到场见证,遗嘱见证的过程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见证时间应当是立遗嘱人及相关人员见证该行为时本人能够看到的范围,真实反映并客观确认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在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见证人被视为遗嘱合法有效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证人的证言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在没有充分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认定证人证言属实。因此,见证人的选择是确立遗嘱效力的关键,立遗嘱人应选择专业机构对自己的遗嘱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