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建立健全教师教育院校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的制度。
具体工作如何开展?9月8日,教育部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
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免试认定范围、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等,做出明确规定。
此次《实施方案》明确了免试认定范围。《实施方案》指出,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部或部分科目。
其中,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
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公费师范生是指入学前与培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享受国家或地方
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师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