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本质是什么——————微笑的尘笑号

如题所述

  事物的本质就是你永远看不清它的变数,因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流动的,即使是理性而又客观存在的事物。
  如果你看到一快岩洞里的石头,它在经过风晒雨淋后被侵蚀,你以为它永远是块石头,它是用大理石所作或是科学家都没弄懂的材料,可是,你就能说它的本质就是一块石头吗,没有生命,没有语言,历史学家却说它说出了时代的秘密,诗人说它在那里,开出了智慧之花,坚韧不拔
  你永远不会知道一个石头的价值,更别说,造物主最深刻最莫名其妙造出来的人类和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事情了

  若是你想要知道事物的本质就别在这里提问了,没人可以帮你解答
  像爱因斯坦一样吧,去尝试新事物,去探寻事物的真面目,拿上望远镜
  放大镜,显微镜,光电子显微镜,纳米机器人~时光穿梭机。回到大自然
  像达尔文一样观察昆虫,记录现象,总结规律,发现本质,不断出错,却在不断
  完善~

  呵呵~快乐就好,有时不明白事物的本质,单单纯纯,幸福得笑笑
  对着打开窗户的第一缕阳光唱歌,在微淡的晨雾中静静地倾听鸟叫声

  我可不太懂哲学哦~我想,那种东西真的很深奥把~

  如果你想探求答案,那我推荐你几本书把~
  《苏菲的世界》-
  《 理想国》 - 柏拉图
  《爱弥儿》-卢梭 -《忏悔录》
  《圣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02
洛克认为:“心灵中大部分通过感觉得来的观念,并不是与某种存在于我们之外的东西相似。”“一个雪球就有在我们心中产生白、冷、圆等观念的能力,这种在我们心中产生这些观念的能力,作为在雪球中的东西,我们称之为性质;作为我们理智中的感觉或知觉,我们称之为观念;这些观念,如果我有时把它们说得好像是在事物本身里面,那我的意思就是指物体里面那些在我们心中产生这些观念的性质。”(《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洛克:《人类理智论》)

“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观念和第一性的质相似,它们的原型确实村存在于物体之中。第二性的质在我们心中产生的观念则根本不与第二性质相似。并没有什么与我们的观念相似的东西存在于物体本身中,观念中的甜、蓝、或温暖,只不过是我们成为甜、蓝、或温暖的物体本身里面的不可见的部分的某种大小、形状、和运动而已。·······如果眼睛不去看,耳朵不去听,鼻子不去闻,舌头不去尝,那么,所有的颜色、滋味、气味和声音,作为这种特殊的观念,就会消失无存,都还原成它们的原因,即各个部分的大小、形状和运动。”(《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洛克:《人类理智论》)

洛克的“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观念和第一性的质相似,它们的原型确实存在于物体之中”的观点,由于与第二性的质与观念的矛盾被贝克莱批驳的体无完肤,但对洛克的“颜色、滋味、气味和声音”等不在事物中,只在感觉中存在的观点,贝克莱完全继承下来,发展出他的著名的唯心主义。洛克好像不太喜欢“颜色、滋味、气味和声音”等的外在化,他不愿意说这些性质在物体里面,但面对这些性质确确实实的外在,洛克真是无能为力。洛克想直接去“看”事物的属性,又不愿意承认感觉与外物的统一,所以洛克的观点中有许多矛盾。人不能直接观看事物的本身。外物刺激人的感官,感官将外物的刺激信息转化为感觉符号,感觉是外物的符号,人们直观到的就是这种符号——而且是外化了的感觉符号。我们所说的颜色、滋味、气味和声音等属性只在感觉中才存在,我们可以用性质、属性的来描述感觉符号,但不能用属性来规定事物本身。洛克竟然用第一性质来规定客观事物,这是常识的力量在作怪。洛克哲学中的矛盾是常识中的习惯的体现,是常识的谬误的影响的难以消除,尽管洛克的哲学中有许多真知灼见,把本来属于感觉的性质的东西还给了感觉,但由于受常识的影响,它有时想用感觉中的属性来规定外在事物,把外物这一行为的对象变成思维的对象,给外物定性。

这一观点是重要的:属性只在感觉中,用来规定“感觉”,不能用属性来规定“物”。

在<西方哲学原著宣读> 上卷 ,贝克莱指出。

感觉存在的原因是能动的精神实体:

“我们的一切观念、感觉、概念,或者我们所感知的东西,不论我们以甚么名称来分别它们,它们显然是被动的。”P513 “我们只能说:观念的原因是一个无形的能动的实体或精神。”P514

我们不能对精神构成任何观念:

“因此,我们不能对精神构成任何观念。”P514 “ 精神或能动体本身,除了仅仅通过它所产生的结果,是不能被感知的,这乃是精神或能动体的本性。·······所谓意志、理智、心、灵魂、精神

这些名词,并不代表一些不同的观念,或者根本不代表任何观念;它们所代表的东西,与观念完全不同,并且它们是一个主动体,就不能与任何观念相似或为任何观念所代表。不过,我们同时必须承认,我们对于灵魂、精神及人心的诸作用,如意志、爱憎之类,仍可有某种理会。”P514

物是观念的集合:

“由于这些观念中有一些是一同出现的,我们就用一个名称来标志它们,并且因而就把它们认为是一个东西。因此,例如某种颜色、滋味、气味、形相和硬度,如果常在一块儿出现,我们便会把这些观念当作一个单独的事物来看待,并用苹果来表示它。”P502

物的第一、第二性质,都是观念:

“总之,广延、形状和运动,离开了所有别的性质,都是不可想像的。因此这些其他感性性质在甚么地方存在,第一性质也必定在甚么地方存在,也就是说,它们只存在于心中,而不能存在于别的地方。”P507

存在就是被感知:

“它们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它们不可能在心灵或感知它们的能思维的东西以外有任何存在。P503 因为具有一个观念和感知完全是一回事。因此,颜色、形状以及类似的性质在哪一个东西中存在,那一个东西就必须感知它们。”P505

对象和感觉是同一个东西:

“真正来讲,对象和感觉是同一个东西,因此两者是不能彼此分离的。”P504

贝克莱看来,在世界上只有一种实体——精神(心灵或上帝),对心灵和上帝这种精神实体,我们不能形成任何观念。但对于精神实体,我们虽然不能形成观念,但对它们的存在和作用仍可有某种理会。也就是我们知道它的存在。世界上除了有精神实体以外,还存在依赖于精神实体(在精神实体以内)的观念(感觉)。贝克莱看来,由于感觉存在人的心中,对人来讲是自明的,可知的,我们见到的所有的物:树、苹果、山、鸟都是有许多性质组成的,这些性质(不论是第一性质还是第二性质)都是感觉,因此所有的由感觉符合的物都存在于人的心中,不可能存在于人的心灵之外。贝克莱认为:感觉、物(感觉的符合)、世界(物的集合)不在人心之外,只在人的心中,心外无物。这在哲学上有巨大贡献。同时贝克莱认为,属性只能用来描述观念,不能用来规定实体,这是贝克莱的重要贡献。贝克来说:“我们不能对精神构成任何观念”。(P514) “精神或能动体本身,除了仅仅通过它所产生的结果,是不能被感知的,这乃是精神或能动体的本性。·······所谓意志、理智、心、灵魂、精神这些名词,并不代表一些不同的观念,或者根本不代表任何观念;它们所代表的东西,与观念完全不同,并且它们是一个主动体,就不能与任何观念相似或为任何观念所代表”。

但对贝克莱的观点有几个疑问:1、他怎么肯定世界上只有一种精神实体,而没有物质实体的存在。贝克莱否定我们能对物质实体形成任何观念,同样他也承认我们不能对精神实体形成任何观念。贝克莱说,当精神实体进行活动时,我们对它的存在能有某种领会,同样,当物质实体作用我们时,对它的存在我们也会有某种领会,比如一块石头杂在我的头上,我不仅有疼痛的感觉,我也确实领会到有某种外物的存在。2、贝克莱只承认感觉依赖于心灵,存在于心灵之中,物是感觉的符合,所以物存在心灵之中。但“物”(贝克莱所理解的物)存在我们之外这又是一个事实,贝克莱承认:“对象和感觉是同一个东西”。我们都知道对象是存在我们之外的,因此贝克莱如果不承认感觉具有外在化的特征,它就难以解决这一矛盾:主观的东西,却又是外在的东西。其实这正是感觉的本性,贝克莱显然未能认识到这一点。

詹姆士在《“意识”存在吗?》一文中指出:“从德谟克里特时代以来,整个有关知觉的哲学恰好就是关于以下悖论的一场长久的争论,即显然是一个实在,它却同时存在于两个地方,既在外界空间里,又在人的心灵里。”(P6)

“一个同一的房间为何能够存在于两个地方,这个迷归根到底和一个同一的点为何能够存在于两条线上的迷是一样的。如果这个点处在两条线的交点上,它就能够同时存在于两条线上。”(P6)

在《意识的概念》一文中,詹姆士说:“如果我们老老实实的看待实在,把实在看待得就象它呈现给我们那样······;那么,这种可感觉得实在和我们对于这种实在所有的感觉,就在感觉产生的时候,二者是绝对同一的。实在就是统觉本身。······在这里的物理的东西的内容就是心理的东西。主观和客观混而为一了。”(P114-115)

“我们的感觉并不是事物的一些内部的小小的副本,就事物呈现给我们这个范围来说,这些感觉就是事物本身。”(P115)

“这个当前的对象,它本身是什么?它是由什么材料做成的?和影象一样的材料做成的。它是由感觉做成的,它的存在是被感知,它和影象二者在种属上是同质的。”(P116)

“第二性质本身,比如热度、声音等,今天还是一种模棱两可的属性。对常识,对实际生活来说,它们是绝对客观的、物理的。对物理学家来说,它们都是主观的。对于物理学家,只有形式、质量、运动才是外在的实在。相反,对唯心主义哲学家来说。形式和运动同光与热一样。也是主观的,只有不可知的自在之物,只有“本体”才可以享有完全心灵以外的实在。”(彻底的经验主义 [美] 威廉·詹姆士著 庞景仁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65年)

在詹姆士看来,当我们面对事物时,我们只有一个实在:就是我们面前的这个事物。这个事物就是感觉——彻底的经验,它既是主观的、意识的,又是客观的、物理的,这个同一的实在,这个同一的东西,具有两种职能:物质的职能和意识的职能。从这一方面我们把它叫做意识,从另一个职能我们把它叫做物质,这两个东西其实是一个东西的两种不同的职能罢了。在詹姆士看来,在我们面前的苹果就是一个感觉或叫做彻底经验,它同时具有客观、主观,意识、物质的双重性质。

对詹姆士的“彻底经验”,我的观点是:我们面对的事物,不是“同一”个东西,而是一个“统一”的东西,是客观事物与人外化的感觉统一在一起的东西,正因为它是感觉与物体的统一,所以,它才既具有意识的特点,又有物质的特性,所以它既是主观的,有依赖主体而存在和变化的特点,又有客观的不依赖于主体的实在性,成为“虚”与“实”的统一体。而不是象詹姆士认为的,它是一个同一的东西,却兼具意识与物质的两种职能。
第2个回答  2011-06-02
事物的本质就是好的和坏的, 事情的本质就是对的和错的, 事实的本质就是不容否认的, 现实的本质就是对你有利的和对你有害的
第3个回答  2011-06-02
世间万物包括人、动植物、各种物体,等等都是由微小粒子组成的,有分子、原子,还有更小的粒子。
这些粒子的不同排列和组合,就组成了世间万物,包括你我、树叶、空气、还有电脑和石头等等。

你所说的精神,也就是思维和记忆之类的,这些也是同样由这些微小粒子完成的,比如思维,那是由粒子组成的大脑中产生的电子(也是属于微小粒子)而产生的电化学反应,本质上讲,都是粒子的作用。

目前科学上没有办法解释的太多了,既然是没法解释的,那我也没法解释!
有一种说法是电磁波导致的,也就是说鬼神是已故的人脑电波的延续,(猜测而已)!

最后一点,你这个想法很好,很好,万物全部是粒子,那如果人类能自由组合这些粒子,是可以制造任何想要的东西的,那人类就成了造物主,理论上讲是可以实现的!

——但,这个很难,主要难点有两个,一个是,控制这些粒子组合需要大量的能量,不同原子具有的原子内的能量是不同的,而且差别极大,同时数量也十分巨大,需要极多的能源。第二个是,粒子非常微小,如果要造出一些“像样”的东西来,需要控制极多的原子,操作难度极大。所以短时间内,这个造物的想法还实现不了,目前也就是停留在科幻的层面上!

同时这个想法一般只停留在物质上,如果制造生命尤其是人类,是不仅仅需要物质的,还需要更多的东西,比如记忆,比如性格,也就是说还需要制造“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