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离婚的证据感情破裂的证据?

我和我老公不在一个城市工作,结婚7个月天天吵架,吵架主要原因就是他和他那些女网友以及女同事搞暧昧,他自己不承认,我上次查他聊天记录发现他对其他女人都说自己是单身,他说是工作需要。在家里我问我老公穿什么好看,他说你自己看着办,网上那个女人A(有夫之妇)跟他视频问他穿什么好看,他就很认真的帮他挑选。我对老公说我想买个相机,他说你买来干什么用!网上女人B(90后)问他买个什么样的相机好,他就为她在网上找尽各种资料甚至打电话询问他的朋友给那个女人借鉴。我只去过他单位一次,(在没去之前别人都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发现他和他旁边的女同事关系不一般,至少和他对我描述的他们的关系很不好出入不一致。那女同事手机响了,我老公就像拿自己的电话一样接了起来。我觉得,就算你们关系再好也是同事,是不是应该询问一下“你这么忙,我帮你接一下电话?”或者那个女同事开口说“我很忙帮我接一下?”还有就是每一次,我老公接完自己的手机电话,无论公事还是私事,那个女同事都要问一句“哪个打的?”。那语气就像是老婆查老公一样,完全不顾旁边还有我的存在。这些只是最近的事,以前还有很多类似的事,为了这些事我们经常吵架还说我不够大气,不能包容他身边的女人,当然他说他和她们什么都没有,我说这是暧昧,他说暧昧是他交际的一部分,我的人我的思想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一个人的。我提出离婚,他不愿意,他的说法是因为没有出轨所以不能离婚,向法院上诉,需要感情破裂的证据,说了这么多,我不知道上述这些能算是证据吗?外加上还有QQ聊天记录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离婚。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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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1
夫妻感情破裂认定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第2个回答  2020-03-13
这样的男人应该早点离开他,他对你没有什么真心,完全没有顾忌你的感受,QQ聊天记录就可以是证据,在有证据就是录像,录音.
上诉的话好像应该在你们结婚登记的地方.
第3个回答  2011-06-03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就是能够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或已经没有感情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推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根据你上面所述,并不构成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教人如何离婚并非我本意,但“午夜怨伶”说法律不存在感情破裂之说肯定不对。其他几位说的都在理。你起诉到法院后,对方不去法院,法院会有办法的。另,你如果家庭困难,可以去咨询一下是否能够申请司法援助可求助于当地妇联。
第4个回答  2020-01-04
阿姨,你也太那么什么了。他可能只是说说而已。你有必要这样吗?还偷看人家聊天记录,就凭这一点。他就可以告你侵犯隐私。你还拿它当证据。我看你是心眼太多了。没事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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