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住在一起,算是假离婚吗

如题所述

离婚后还住在一起,算是假离婚吗?
不算假离婚,你们是属于真的离婚,只要有在相关部门办理过离婚证件的,那么就说明你们两个已经离婚了,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也有例外比如:还有财产纠葛或者是孩子问题在一起,那么这就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私事的,但是在法律上你们已经不是真正的夫妻。
如果已经离婚,双方没有任何异议,而且同意在一起住,那么为什么不愿意复婚,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而且经历过一次离婚,也会珍惜这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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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5
夫妻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仍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现在法律已经取消“非法”同居这个概念了。离婚后住在一起,虽不受法律保护,但法律也不会干涉。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理解为对于无配偶者之间在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一并作出处理。
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院只解决同居期间子女抚养与财产纠纷问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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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之后,我国已不再保留事实婚姻的说法,离婚不离家的情况在实践中很常见的,只要你们协议中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明确的,而且办理了相应的过户手续,对女方不会有什么不利,对于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但也不干涉。但应当注意双方的财产不要混同,以免造成同居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分割纠纷。
楼下的说法有误,现在同居关系已经没有"非法"一说,同居就是同居,如果说有"非法同居"的概念,那么"合法同居"又怎么解释?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1-08
当然算,可以复婚
第4个回答  2021-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