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又叫“千刀万剐”。是中国最残酷的酷刑之一。施刑者(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几十小时在无比煎熬的疼痛中气绝身亡。
据说在清朝刑部狱狎司,共有四名在册的刽子手,年纪最大,资历最长,手艺最好的,领头的叫做姥姥,依照资历和手艺,在姥姥手下分别称为;大姨、二姨和小姨。遇上忙月(中国古代死刑一般是在秋季执行)活多干不过来时,可临时雇请帮工,帮工的都叫外甥。
凌迟刑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过去有人发狠地骂人:“挨千刀的!不得好死!”还有人诅咒他人:“你早晚会被千刀万剐的!
“脔割”俗称零刀碎剐、千刀万剐。凌迟原意是“丘陵之势渐慢”,引伸为死刑名称是指“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
清朝凌迟分为三等:
第一等: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第二等:要割两千八百九十六刀。
第三等,要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
不管割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应该正是犯人毙命之时,如果没割足刀数犯人已经毙命,或是割足了刀数犯人未死都算刽子手的失误。宋代有一个刽子手,因执刑凌迟多用了一刀,被犯人家属上告,当朝皇上知道此事后下旨,将这个刽子手处以死刑,这个刽子手,因此丢了宝贵的生命。
中国古代作为官府所用的酷刑又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用于刑讯逼供获取证据用的酷刑 ,第二种是作为法定刑的酷刑。
第一种又称为讯刑 ,即拷讯用的酷刑,为获取受刑人承认自己有罪的口供而设。这一类酷刑有些虽然在施刑方式上法有定制 ,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及专制政体下有罪推定的制度预设 ,酷吏在使用这一类酷刑时往往不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形 和轻重进行,同时,法外用刑的情况极多;有些则是历代酷吏在刑讯逼供过程中发明的新的酷刑。法定讯刑如拶指和夹棍 (拶指其刑具由六根细木棍组成 ,中间用细绳穿三道套在犯人手上 ,夹住十个指头 ,两个人用力拉紧绳子收紧木条 ,致犯人疼痛难忍而招供,常致指骨夹断。该刑始见于《庄子· 天地 篇》“罪人交臂指”,“历指即拶指”。夹棍用于夹腿 ,其原理与拶指相同 ,夹棍据考证始于北齐。)拶指与夹棍的使用情形法典有明确的规定。法无明文规定的酷刑 ,例如木手(北魏李彪任中尉时 ,叫人用木头制作成拳头形状 ,名曰“木手” ,用于捶击犯人的两肋 ,常至肋骨折断 ,受刑人痛彻心肺、死去活来)、红绣鞋(始于明万历年间 ,红绣鞋是一种特制的铁鞋 ,行刑者将它烧红后套在犯人脚上 ,皮肉立即焦烂 ,双脚残废。)脑箍(唐武则天时酷吏索元礼所创。 他制作了一种铁箍给犯人套在头上 ,然后在铁箍与头皮之间加木锲 ,用锤子敲打木锲使铁箍收紧 ,犯人头痛欲裂 ,有的竟至于头颅裂开 ,脑浆流出 ,当场死亡。这种酷刑一直延用至后世。)还有泥耳、塞鼻、仙人献果(唐索元礼所创 ,令犯人捧住项上重枷 ,双膝跪地 ,形如托盘之状然后在枷上放置重物 )以及百姓耳熟能详的“请君入瓮” (唐酷吏周兴作法自毙之法)等等。
第二种是作为法定刑使用的酷刑。中国古代的刑罚实行五刑制 ,夏商周秦至汉时为墨 (脸上刺字)、劓(割去鼻子)、(砍去腿或足)、宫(割去生殖器)、大辟(死刑)。汉文帝时改革肉刑 ,墨、劓、刑渐为笞 (竹做的尺寸有定制的棍子,用来击打犯人的臀、腿)、杖刑替代。至隋《开皇律》,五刑最终更定为笞、杖、徒、流、死。
在中华文明发展五千年的历史当中,有很多的文明出现,那么在出现文明的时代之下,就一定会隐藏着黑暗。尤其是古代的皇权社会,皇帝享有最为至上的权力,基本上不受任何的控制。
那么在封建社会时代,底层的人名生活尤其是水深火热,有很多的束缚,例如在什么时候睡觉,晚上什么时候就不可以出来,以及开市闭市等等的过程中,都有规定。所以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名是非常痛苦。
而且如果底层的人民犯错了,都会有很重的刑罚进行管理这些人民。最为著名的也就是最为臭名昭著的当属为满清的十大酷刑,是非常的惨烈。
只要受过满清的十大酷刑的,有很多的都会忍受不了痛苦的死去,还有一些就是非死即残,所以我们就来看看在古代的中国中有哪些比较残酷的而且也比较奇葩的酷刑。
在古代有很多的酷刑,可谓是非常之多。首先我听到过的就是五马分尸。有人骑着五匹马分别拉着受惩罚的双手、双脚、以及头部,向着不同的方向拉过去。然后让受刑人身首异处。可想而知,受刑罚的人当时是多么的痛苦以及害怕。
而在中国历史受此刑罚的人,最为著名的当数秦国的商鞅。因为当时的商鞅在一系列的变法之中,严重的伤害了权贵们的利益,所以待到秦国的国君逝世之后,就没有人再给商鞅进行撑腰了,所以权贵们就开始了肆无忌惮的报复,最终商鞅被判为五马分尸,这在现在看来是非常不人道的。所以有五马分尸在古代是非常奇葩的一种酷刑。
那么在中国的古代上还有一些比较奇葩的酷刑,例如在古代如果有女性不守妇道,那在古代是非常严重的一个事情,不仅会被相亲嫌弃,而且如果以后刑满释放,她也是无家可归,所以在古代被认为不守妇道,那么这个人就等于被判为死刑了。
那么官府在处理这类事情的时候,是怎么处理的呢?官府的惩罚就是很奇葩了,官府在犯人伏法的时候,会要求女犯人骑木驴进行游街,而且还没有遮拦,这样不仅对女犯人的尊严和身体带来很大的伤害,而且直至女犯人下部流血然后痛苦的死去,都不会停止下去。
也有一部分官府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是要求女性进行浸猪笼,然后扔到河里闷死,所以这些情况都是非常痛苦的,而且同时也是非常奇葩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