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五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法官的条件
第九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五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扩展资料:
法官必须具有强烈的公正意识
公正既是法官职业存在的理由也是法官追求的价值目标。从《美国法官行为准则》、《德国法官法》、《俄罗斯法官地位法》的法律规定看,公正是各国法官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
天平是法官的共同标志。公正乃司法之精髓,公正的理念应成为法官必须具备的最为基本的素质,而不问其来自何一国度,处于何种社会制度背景以及受何种意识形态调控等因素。
法官应当具有中立性、独立性
司法公正必须以法官的中立、独立为基础和前提,此乃国内外之共识也是制度设计的通例。在本职工作内外法官行事应确保有关活动不会危及其独立性;法官应该排除偏见,保持中立、超然的姿态;法官审判案件不应该有利益涉入,不仅实体上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而且在程序上也应该保持中立。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能偏袒案件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不能单独会见任何一方当事人,更不能利用审判职权谋取私利;法官不得起草专家法律意见,不得在职务范围外为收取酬金而提供法律咨询;法官只服从法律等。尽管各国的社会制度、司法体制和意识形态等有所不同甚至是本质上存在差异,但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可以共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