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嬴政的治国之策

以“秦始皇嬴政的治国之策”为题的研究性学习,最好是获奖的那种!

  始皇帝治国之道:
  一、严刑峻法。秦国的传统,在战国前后的一百多年以来,从秦孝公采用商鞅的建制,建立用“法”治国开始, 一直到秦始皇时代,并无变更。这个时期的欧洲,也正是罗马帝国和“罗马法”建立的阶段。一个国家社会,只讲究法治的结果,也可以使国富兵强,处处有规律、有准则。但是整个社会人民,就变成缚手缚足,处处寸步难行,动辄得咎,随时可能触犯刑章,变成罪人。而且偏重用“法”治国,法埋的逻辑愈严密,执行的弊端愈多。因为社会随时在变,人事也随时随地在变,法律规定也会随时随地增加。因此,立法执行的政府,变成无情的机制网。领导国家的帝王们,位在法律之上,自有特殊的裁决权,即使不是暴君,也不得不变成暴君了。任何一个大小的领导者,必定是众望所归、众怨所集的焦点。例如号称现代民主法制的美国,也正走入法律繁多的弊病,“律师”变成美国人民咒骂祸害的代名词了。所以老子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他希望的“无为”之治,是无法规的自治。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无条例的自律。孟子也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专讲法治,最后使立法执法的人,自己也走不通了。历史上说秦始皇以“严刑峻法”治国,所以速其灭亡。其实,秦始皇懂得什么法不法的,他只是奉行秦国祖宗以来的法治,加上他个人的迁怒于人的暴行而已。

  焚书坑儒事件的真相
  就“焚书”来说,秦始皇是把周青臣的恭维,和淳于越的争议,命令大臣们会议。结果,承相李斯特别提出“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都烧了。李斯当时是权倾一时的首相,又是儒者荀子(卿)的学生,所以秦始皇采取他的意见,就下命令写了一个“可”字。你说他是独断独行吗?如果现在依法平反,该判“焚书”之罪的是李斯和楚霸王项羽。而且当时所烧的书,是指私家藏书。但博士官有的藏书,集中在咸阳宫中,后来被项羽放一把火,连同阿房宫也一起烧了。但苏东坡却认为“焚书”的罪过,应该由荀子来负责,因为李斯是荀子的学生。
  至于“坑儒”呢?在秦始皇统一中国称皇帝的时候,不但设有“博士”官职,录用来自诸侯各国的儒生们,其他在咸阳做官或吃闲饭的“宾客”还有不少人。“坑儒”的事件,发生在他死前两年,那时阿房宫也早修成了,他天天沉湎在酒色之中,自我逃避,自我麻醉,就是朝廷中的大臣们,要找他请示也很困难,不知他在哪里。他既怕死,又想寻找长生不老的药吃。那当然是百病丛生,精神很不正常的人了。照现在来说,糖尿病、高血压、前列腺肥大等,甚至还有莫名其妙的多疑和恐惧症。所以他在宫中,看见从外面经过的丞相车队卫兵很威风,心里很不高兴。过几天,丞相的车队卫士减少了。他就怀疑当天跟随身边的人,泄漏他的状况,统统都拿来杀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有儒士侯生、卢生两个人,互相谈论。背后讥笑他,并且不想为秦国做事,就偷偷逃走了。秦始皇知道了,勃然大怒说:“诸生或为妖言以乱黔首(老百姓),使御使按之(按就是查办)。”历史真实的记载,便是如此。为这件事,他大发脾气,叫执法的“御史”,依法查办,也并没有说立刻要杀人。但“诸生转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个余人”。可是,一班在咸阳的儒生们,为了表示自己清白,自写坦白书、悔过书,有的还密告他人。一个牵连一个,又互相告密,因此构成犯法的,共有四百六十人,所以弄得他更暴怒了,下令把他们统统活埋了。千古以来的书生们,都是“眼高于顶,命薄如纸”,平常喜欢高谈阔论,批评说理,滔滔不绝。一旦有事,大都便推过别人,自卸罪责。这也是世情之常,令人不胜悲叹的事!
  由于这作事,虽然他没有下令要活埋天下的读节人,但确实使人很震惊,引起知识分子和一般人们的反叛情绪。因此,他的大儿子扶苏也看不下去,便来对他说:“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以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谁知秦始皂听了,反而更加大怒,立刻下令外放扶苏,派他到上郡(延安)蒙恬所管的军区当监军(政治部主任)去了。就这样种下祸根,他死后,太监赵高假造他的遗命,要扶苏、蒙恬自杀,提早促成亡秦的后果。这就是秦始皇后期精神变态到了最严重的时候,造成所谓暴君暴行的由来。

  郡县为中央的“分公司”
  二、设置郡县。自三代以下,以及周朝分封诸侯建国的制度,都是从宗法氏族的传统而来,长达千年以上。所谓中国上古的分封诸侯,并不同于西方文化的部落封建,这是大有差别,不可混为一谈的。而且在周、秦时期,所谓“国”字,就是地方政治单位的名称,也并下完全同于后世“国家”的概念。历来都说周朝初期分封诸侯,号称八百之多,究竟诸侯有国的数字有多少,现在很难考证核实。但在周朝所封的诸侯,并非完全是“姬”姓的家族,不像秦、汉以后的帝王们,非同姓不封王的作风。因为“姬周”建国文化的精神,正如孔子《春秋大义》所标榜的,是以“兴灭国、继绝世”为宗旨。所以当时封建的诸侯,有的是找出尧、舜以前的故国,对于人民有建功立德的后代来封侯建国的,例如炎帝的后代等。甚至把革命以后的殷朝后代,也照样分封为诸侯,决不是后世那一套赶尽杀绝的做法。这就是上古宗法社会。重视“孝”道的观念而来。我要“孝”顺我的祖宗,你也要“孝”顺你的祖宗。我要尊重我的族姓,你也要尊重你的族姓。上古人口不多,人民生活的经济来源,都靠农业生产。尽管分封诸侯各国,但农业生产的土地,仍属中央王朝所公有,只是规划为“井田”制度,达到共有共亨的目的。诸侯各国,相安无事,同奉中央王朝的周室为共主。
  社会的发展,促使历史的演变,到了春秋时期,中央王朝共主的周室威望渐衰,诸侯恃强凌弱,互相吞并。尤其是传统文化精神衰落,所谓“春秋两百四十二年之间,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屡见不鲜。战伐侵攻,不可胜数。”如果是为上代复仇复国而战的,还勉强可说是正义之战,只有二桩,其他都是仗势欺人的侵略战争而已。因此,到了战国时期,包括秦国就只有七国在互争雄长了。
  秦国是周室王朝中期所封为西北高原上的诸侯,历史文化的根基不深厚,又是新兴的诸侯之邦,为了争做雄长的霸主,就须引进外邦有文化的人才来治国建国.并且眼见自秦岭以东的各国诸侯,沉湎在老套守旧的办法,社会散漫,政治也不见得高明,因此,自秦孝公开始,就采用“法治”的主张,放弃“礼治”、“德治”的传统,专重功利为主的做法。
  恰巧在秦始皇十三岁即位那一年,韩国想用办法把秦国搞成民穷财尽,使他再也无力向东用兵。便派了一个搞水利工程,名叫“郑国”的人,到秦国去做间谍,设法说动秦国发展水利,打开泾河引进灌溉。工程到了一半,被秦国发现是韩国的阴谋,要杀了郑国。他便说:“你们现在要杀了我,没有关系,其实,我已经做到报国有功,因为你们为了做水利工程,没有出兵打韩国,等于我使韩国迟亡了几年。不过,你们要知道,这个水利工程做好了,便是你们秦国子孙万世的利益啊!”因此,秦王没有杀他。工程完成,使秦国增加四万多顷的农业生产土地,改善环境,经济增长,国家社会更加富有。但也可说使秦始皇开始对建筑工程有了认识和兴趣,所以后来要建造咸阳宫殿,建筑史无前例的“阿房宫”了。
  至于秦始皇灭六国之后,改天下为郡县的建制,推翻千年以来的传统,为后世中国留下大统一的大业、并非秦始皇有特别过人之处,那是因为他自小跟随吕不韦长大,耳濡目染,懂得大商贾的经营方法。等于现代人明白商业管理,中央是个母公司,是有绝对表决权的控股公司。天下各路的郡县,是子公司(分公司),只听总(母)公司的决策来执行业务。秦始皇懂得吕不韦的经营手法,所以决定改“封建”为郡县。例如明代的朱元璋,因为当过和尚,所以建立明朝的官职,有的是完全照寺院里僧职称呼和做法,如“都察”、“都监”,乃至封僧官为“总统”、“统领”等,都是禅门丛林制度设立的名称。
  但话说回来,秦始皇改建当时中国的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丞相李斯的建议,也是很有力的道理。李斯认为,“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周封子弟,子孙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天子弗能禁”等理由。
  秦始皇才说:“天下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说是靠祖宗的保佑)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因此,决定改制,但是,须要再交“廷尉”(中央执政的大臣们)会议通过,才付执行。
  由此来看历史的经验,要求政治和社会习惯的转变,是很不容易的事。可是,所有的暴君,却成为改变历史的革命者,只不过坐享改革成果的,并非他本身而已。

参考资料:http://hutao0818.blog.163.com/blog/static/1486316420067310528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2-17
统一文字 以战养战 各个击破
第2个回答  2011-02-17
铁血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