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3点,天津港“8·12”爆炸共发现遇难者总人数升至165人”。这句话

“截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3点,天津港“8·12”爆炸共发现遇难者总人数升至165人”。这句话是新闻中原话。我认为“共”和“升至”不能同时出现,那么这句话是有语病的。问,这句话到底有没有语病?如果有,原因是什么?(该句子在考试中出现,答案是正确地,我觉得是错的。希望有老师给一个权威的答案。)

【截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3点,天津港“8·12”爆炸共发现遇难者总人数升至165人】
首先,你的这种质疑精神应该值得肯定。然后咱们再来分析这句话。
这句话只有一句话,两个分句。你认为问题出在第二个分句中的【共】与【升至】存在于一个分句中。
缩句:爆炸发现遇难者165人。 可以明显的看出,缩句的错误是没有主语,是呈什么省略?只能说这种呈上省略是很勉强的。
再者,长句的错误往往出现在一些添加成分中。
扩句:爆炸发现遇难者总人数升至165人。 其实,这句话总觉得有毛病。少主语不说,就是【发现】与【升至】的连用也有些词义重复使用的感觉。修改:爆炸中遇难者的总人数已经升至165人。你看呢?
你说的是对的,这句话是一个病句。当然,那些大记者是不会承认这个句子是病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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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5
这句话根本就没语病,谁说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