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有规定高中7天不上学就予以学籍消除么

因为身体缘故`我请假但是没有说请假的具体时间!后来转到别的地方医治`没有及时通知学校。等返校后校长居然说我耽误了那么久,说学籍已经被消除了。国家教育法有规定,高中7天连续没是上学或是1一个月不上学,学籍予以自动消除。学校也没办法!我后来找到校长拿出医生证明想办休学,可是校长居然说高一没有办休学的历史先例,说白了就是要求我退学,又以种种借口说我没参加学校的一次月考,没成绩,就算有学籍也参加不了高考了。我只想问下,校长说的真的对么???我不想这辈子就这么结束。想请教懂法律的人帮我解决一下心中的疑惑。谢谢大家了!!!
——一个渴望读书的女孩

学校如果取消你学籍,就必须出具正式的书面决定,并且要写明法律依据,否则就不存在开除你的问题。建议你通过当地教育局或者政府来协调这件事情,毕竟你的情况很特殊,本身就是需要关心的,学校的做法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德、情感上都是欠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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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07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看到权利第五条没有,你对学校处分不服,加上你的情有可原,可以向教育部门申诉的。
对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学校赔偿。
“国家教育法有规定,高中7天连续没是上学或是1一个月不上学,学籍予以自动消除。”在教育法里面是没有的,但是,如果学校的校规规定了的,是有效的。
我建议你还是去教育部门申诉,希望你早点恢复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