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其实没什么理由,第一感觉对了就喜欢上了。如果你的理由太多,那不叫喜欢,而是算计,你在算计对方是不是有钱,有木有发展潜力,值不值得交往。
你算计越多,就越不属于纯粹的喜欢,当困难来临的时候,你或许就会全身而退了。这不是真正的喜欢,更不是爱情。
又或者,你特别要面子,想弄个陪衬,领着出去给你挣面子,和朋友谈论起来觉得有资本,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喜欢。
总而言之,喜欢其实很简单,就是所谓一见钟情或者一种感觉,可以在不了解对方工作,身世背景等情况下进行。
很多人都说,喜欢一个人或是爱一个人并不需要理由的。但其实这是一种很冲动的说法。
喜欢一个人,也许是喜欢他的性格,也许是相貌,也许是处事的方式。有人喜欢一个人,甚至是因为他抽的烟。就算你在街上看到想买的东西,也会有一个理由。 所以,他肯定是有能够吸引到你的地方。
只是,人通常都是当局者迷,而且恋爱中的人往往都很不理智。说出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的人,就一定是恋爱中的人。 你可以喜欢一个人,也可以不需要理由,可是却不能不理智。因为,喜欢会变成不喜欢,而理智却可以让你因为变化不受到伤害。
爱情的发生,在有所接触又不太稔熟之间,既有神秘感,又有亲切感,既能给想像力留出充分余地,又能使吸引力发挥到最满意的程度。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我只知道,如果那张脸庞没有使你感觉到一种甜蜜的惆怅,一种依恋的哀愁,那你肯定还没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