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如题所述

  一、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宪法》第5条第2款)。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第5条第3款)。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2)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规范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也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真正的人民主权的学说是由法国的卢梭所创立。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一般表述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在创建无产阶级政权过程中,批判性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2.基本人权原则。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人权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就其原创意义而言,人权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同样也在宪法中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在措辞上,社会主义宪法并未直接使用“人权”一词,但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对基本权利的确认。
  3.法治原则。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人民代表机关,使宪法和法律有了广泛深厚的民主基础,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的实现提供了前提条件。
  4.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是由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巴黎公社所首创。权力机关的组成成员由选民民主选举产生,并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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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5
你好,特征简单的来说就是区别,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区别基本有三点: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2、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我国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利的统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是中国特有的政治形式);5、民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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