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下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可不可以不计提,要是不计提的话实际发生的时候怎么走账。还有工会经费拔款得怎么走账?要是贷应付职工薪酬的话。那应付职工薪酬怎么才能平呢?

新准则下,不计提,按原计提标准控制列支,超支部分所得税汇缴时做费用调减处理。
1、职工缴纳工会经费
借:现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拨付交纳时,按照工会经费专用收据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发生教育经费、福利费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管理费用——教育经费
贷:现金等
注意:如果应付福利费有余额,发生福利费开支,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直至余额为0追问

也就是福利费、教育经费实际发生时直接进管理费用就行。
那工会经费。我们不从员工那里收取。只是发生时直接缴纳的。
我想知道每月直接缴纳工会经费的分录和总工会给我们划拔的款项怎么走账。

追答

缴纳会费
按照工会经费专用收据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收到总工会下拨经费,按理不应由财务入账,而是由工会部门收取,如果由财务代收,可以设置“其他应付款——代收工会经费”科目。

追问

那“其他应付款——代收工会经费”科目。最后怎么走平。让它没有余额?

追答

由单位工会部门开收据收款平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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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7
交工会经费时,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收到拨付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或,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第2个回答  2011-02-27
财企(2007)48号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做好企业新旧财务制度的转换工作,推进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
二、关于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的组织实施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认真组织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集团的具体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企业财务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规定调整、修订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新旧财务制度实现顺利转换。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新会计准则执行范围是2007年上市公司必须执行,其它公司可执行也可延后执行.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可暂不执行.建议你若不是上市公司可不必心急着执行
参考资料:借用SUNNY的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