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请假一定要到三甲医院看病,并且看病的最低费用不低于30元吗?

觉得很苦恼,每次实在坚持不上了,还要硬撑,公司规定,一定要到三甲医院看病,并且开出病假证明,发票。非得要到三甲医院吗?坐车都耗大半天,家附件就有诊所,没必要大老远跑到三甲医院吧,请问劳动法有这样规定吗?我能拿到盖章证明,为什么就不可以。请各位懂法的提提意见,谢谢。

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三甲医院。只要是有资质的正规医院,都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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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4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这样规定。
第2个回答  2011-02-24
法律没有这样的额规定,你们的公司章程也没有权利规定这样的情况,这违反公司法
第3个回答  2011-02-24
因为三甲医院不会随意开出病休证明给你的,而且病休也不能扣你的基本工资。说白你的公司不信认小诊所呗。也防止你是无病装病呢。这是厂规,劳动法也不管这一块的。
第4个回答  2011-02-24
你要请病假的话,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去什么等级的医院。但是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原则上也是合法的。你家附近的诊所拿到的证明是什么证明呢?我的建议是你找个离家最近的三级甲等医院去看病,拿着这个和公司请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5个回答  2011-02-26
那当然了,这涉及到医保的,企业交了钱的,你随便找个小诊所,花点钱开个证明,企业又要给你报销医药费,又要发工资,还要给你假期,人家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