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结伙打人,然后开车逃逸,到派出所报案后,1个星期没有进展。车牌后记下了。派出所怎么处理

车牌号记住了,然后派出所却说通知不到人。我应该怎么用法律来维护我的权益。

1 直接找当时接警的民警了解立案及办理情况,如果没有立案,要求其出具书面的不予立案决定书,如果你对该做法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申请复议。
2 如果案件正在办理的过程中,可以向民警了解具体办理情况,并且提供自己能够提供的所有嫌疑人资料,按照你所说的1个星期没有进展也属于正常,并不违反法律程序,法定办理期限是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3 任何案件,都存在犯罪嫌疑人无法抓捕归案的可能,无论是你这样简单的案件,还是杀人、涉黑的重大案件都有此可能,这点你要有心理准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你要积极督促办案民警,在必要时向其所领导或者分局、市局领导反映情况,但是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免造成关系过于僵化,毕竟案件到最后还是要由承办人具体操办。
4 另一方面,你可以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注意发现嫌疑人,一旦看到后,最好直接拨打110要求出警,只要抓获嫌疑人或者查扣到车辆就好办了。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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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4
你人伤的怎么样。如果只是一般的治安案件,民警不会太关心的。
如果你有伤,经鉴定轻伤,就是刑事案件了,警察不管可不行。
第2个回答  2011-02-24
车有可能是偷来的。是否涉嫌其它案件,也说不准。
第3个回答  2011-02-24
你可以到派出所查一下你的报警记录,如果存在而警察怠于处理,你可以到派出所的管理机关即公安局申诉;如果没有,你可以要求警察记录,如果他们拒绝,你可以到公安局监察部门投诉。--冰城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2-24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你报案后,警方就会根据你提供的车牌信息展开调查,及时传唤嫌疑人到案说明,如果嫌疑人逃跑,只经警方立案,就会终身追究嫌疑人,还你一个公道。
你也不能太着急,治安案件办案期限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二个月,相信警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会给你调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