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之后怎么迁户口

我在本市买的房子,大红本是我的名字,我的户口就在本市,但是是集体户口,所以想迁到现在买的房子里。但是原来的户主没有迁走,我能不能迁进来?如果原来的户主一直不迁走呢?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需要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 、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结过婚的带上结婚证,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30

买了房子之后迁户口,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方法/步骤

1、购买房子后,应要先办理房屋产权证,可以出具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这个是先决条件。房子的用途必须是住宅且私有的。

2、如果是市外人员迁入房产所在地,还需出具在房产所在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这个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可盖社保局的公章。

3、办理同意迁入证明。带上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原件被抵押则到银行复印且盖银行公章)、购房合同、发票、社保凭据、户口、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然后带着这个准许迁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申请开具同意迁入证明。

4、办理户口迁移证。带着步骤3办理好的同意迁入证明,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户口核发公安局或派出所,申请开具户口迁移证。

5、带着办理好的迁移证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相关证明,并备案。带着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正式办理落户手续。

6、在办理的过程中设计到的主要材料有:原户口本、个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发票、购房合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凭证、购房落户申请表等。涉及到的办理部门有: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公安局;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公安局;贷款银行、房屋管理的物业单位、社保局等。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25
1、如果原房主的户口不迁走:你的户口很难迁入,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派出所。

2、如果原房主不迁走户口:你可以找他让他迁走,因为迁走户口是卖房者的合同附随义务。如果他不迁,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但要注意二年的诉讼时效。
其实,如果在买房之初、签合同时在合同中加上一条限卖家于X年X月X日前迁走户口、不迁的违约金,就会好办得多。

3、建议:尽快找卖家,和他签补充协议,约定在X年X月X日前迁走户口并约定违约金,如果协商不成就尽快到法院起诉。

4、如果对方能迁走户口,你迁入户口的程序是:带上你的集体户口户口卡及首页、你的身份证、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入户,拿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一张户口迁出证明,凭迁出证明、在有效期内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21
买了房子之后迁户口,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4个回答  2011-02-24
去房子所在派出所咨询啊。一般拿买房合同什么的,在把户口从集体户口拿出来,拿到买房所管辖派出所就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