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保险有没有冲突,两种保险退休时可以同时领取吗?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保险有没有冲突,两种保险退休时可以同时领取吗?

两份保险并不冲突,因为失地保险和职工居民养老保险性质不同。可以同时领取,或者合并具体详细规则请咨询当地村居委会社区服务等。
1.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一般以村为单位确认(包括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户、外出人员等)。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可以由乡镇企业或事业单位确认,组织投保。交纳保险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
2. 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养老保险金待遇
1.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2. 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政府负担的部分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体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3. 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劳动力再就业,应从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中,提出一部分就业培训专用资金,使失地农民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就业进程。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后,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凭借失地农民身份证明,享受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待遇。同时也应特别注意农村低保人员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安排,对于失地低保人员,社会保障部门应不分年龄差别,对其实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4. 失地养老保险制度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将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
保险对象的权益如下。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的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10年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保险对象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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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30
不能直接合并,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是城乡居民社保。城镇职工社保门槛更高,待遇更好些。

城镇职工社保可以直接往居民社保转,但是居民社保转职工社保要补交差额部分。具体规定你再问问当地社保经办部门。
第2个回答  2016-09-03
两种保险随然不冲突,但也不能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要把两份保险并在一起,提高你的交费基数,领一份养老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7-08
以前是临时工最近几年公司交的5险一金,我的地收了4年了,看看有没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