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有一个会计岗位,前任会计交接一个月后走了,我继续做了20天提出离职,想在一个星期之后走人,新工作可以等一周的时间,可是公司没人交接怎么办,可以直接走吗
那公司一直找不到交接的人怎么办,一直等着吗
按劳动法执行啊,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提出即可。事先和领导说明,没那么多时间一直等下去,说你外面还要继续找工作;如果已经有了其他单位的录取通知,那么就明确告知领导,到日期必须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