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一季度能开三十万有个人所得税么?

如题所述

个体工商户注意:不要把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搞混了!

51个税,以“小规模个体户”为例,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指的是: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需要提醒的是,个人所得税并没有免征政策!

因此,对一季度能开三十万的个体户而言,还要按照“经营所得”计算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算税案例】

假设个体户,2021年销售额100万,每个季度均在30万内。各项成本费用共20万元,无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查账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100-20=80万

应纳税额=80*35%-6.55=21.45万

(2)核定征收

通过51个税进行税务筹划,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

应纳税所得额=100*10%=10万

应纳税额=10*20%-1.05=0.95万

由上可知,如果个体户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才能达到合理节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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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5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适宜简易计税,同时可以和最新的普惠性税优政策契合。

该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30.9万元,已经超出免征增值税的条件,故而需要全额计征增值税。

30.9万元的不含税销售额,无论是未(不)开票销售收入+自开增值税专业发票收入,还是其他开票形式,均不得享受增值税的免征!

如果30.9万元的收入,全部是“未(不)开票销售收入+自开增值税专业发票收入”,没有掺杂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自开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全额免征增值税!在季度终了,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方科目转到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税金汇总经营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免征增值税是因为,免征增值税仅针对未(不)开票销售+自开增值税专业发票这两部分收入,30.9万元的销售收入掺杂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自开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有不开票收入1万元、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7万元,合计28万元,其中不含税销售额271844.66元,增值税8155.34元.全额征收增值税的情况比较少见,只有在30.9万元没有“未(不)开票销售收入+自开增值税专业发票收入”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如果经营主体没有领购发票。连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形都去税局代开,是对税金的浪费。尽快去税务机关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自开且享受增值税免征!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经营主体主要有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三种组织形式。征收的方式主要主要有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2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上限为30万元/每季度。而你虽然只超过了0.9万元,但是对不起哈,你得全额缴纳增值税咯,也就是要交30.9*3%=0.927万元的增值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3-18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增值税

但不是免征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所得税按照财税〔2019〕13号执行: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计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