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查封的房产拍卖时没人买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您好!(一)法院查封债务人房产后,首先要委托评估公司对该房产评估,然后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二)拍卖公司接到法院委托后,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应在当地发行量较大的报纸刊登拍卖公告,拍卖当然是以竞价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三)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收取的强制执行费是每件150元,由申请执行人垫付,强制执行后由被执行人承担。评估费是1%,由拍卖公司垫付,成交后从拍卖款中扣除。拍卖费(佣金)是成交价的5%、由买受人承担。(四)强制执行的费用主要是登记费。法院一旦启动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大多自行履行,否则会承担妨碍执行公务及财产损失的风险。有被执行人委托人到场,就合法。谢谢阅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05
2018年1月27日我在淘宝法院拍卖,拍下了珠海市金鸡路658号4栋1单元402的房子(见1月28日的网拍成功确认书)。3月我拿到裁定书,按法官的意思,拿到裁定书房子就是我的了,我咨询法官合法后,让开锁公司去开锁。3月8日我和开锁公司的人开锁后,准备换锁芯,从里面出来个裹着浴巾的女人,后来又来一个男人。我告诉了他们我拿到了裁定书,法院法官说房子归我了,我和法官沟通后,依法来开锁换锁。那个男人要求修复锁芯。我想想反正要换锁,就换了锁芯。并告诉其最多住到五一。
我就被拘了8小时,其中24.00前录了口供。撸完口供后一会,我就问看管我的警察,为什么我推到保险箱就被拘,那两个女人砸烂了100万的放在在外面?那位警官说,他不知道,叫问黄所长(广东省珠海市明珠派出所黄华标,警号080583,珠海格力电器公司对面).我要求其帮我叫黄所长,他说所长忙着呢,不给叫。过了一会那个所长来了,我就问他,为什么我推到保险箱,还是法院法官告诉我那个是我的财产
就被关在这里,他们砸烂100万的查封房子却在外面。黄华婊所长说物品是他们的,房子我还没有取得使用权。我很纳闷,法院执行法官都不确定的事情,这个所长这么清楚。他问我明白了吗?我说不明白。他就走了。
中间他叫我拿钥匙给他们去我家取原业主的东西,我说你这是命令还是其他,这个所长说是命令,我说我要是不同意呢?我们就吵了起来。旁边的录口供警察(大家叫他四哥)劝我把钥匙给太太,叫太太陪他们去取。我担心太太大声告诉他们我不同意,中间太太还咨询了执行法官杜法官。法官和所长通了电话沟通。最后我跟四哥说,你是好人,我看你脸把钥匙给他们。就去找锁我的警察拿已经封存的东西,但没找到钥匙。我确认钥匙在我这。就又找了边没找到,结果在后面的裤子口袋找到了。四哥说这样很危险,我不明白为什么很危险。随后就把钥匙给了太太,太太陪他们和警察去取保险柜东西,并拍照。
这里我也很奇怪,我推到保险柜,放到电视,他们应该是以破坏财物的名义,牵强拘我八小时。(因为我查了民法,我的行为不该拘。)他们应该把保险箱以及保险箱的东西和电视封存作为证据才对,而所长却威胁我命令我拿出钥匙,给他们去拿走证据?
后来我明白了,保险箱里是价值连城的玉或黄金。他们怕法院查封,再转移财物。
那么我们可以猜想:这位所长为什么冒着违法拘我八小时,而不拘破坏法院查封物品的业主和她妹妹。还要违法命令我拿出钥匙帮着她们转移有可能是法院查封目标的财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10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
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
⑴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法院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
⑵人民法院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
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
2、第2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
3、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
4、变卖
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
5、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法院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
我们提到的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较高价格达不到该价格应当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时的拍卖销售价应达到的低价格。司法拍卖应当确定其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来确定;未作评估的,应当参照市价来确定,并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1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是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拍卖未成功的情况,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的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可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房地产拍卖注意事项:
1、拍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我们通常要求一次性付款,而且付款时间会比较紧。
2、房屋的相邻关系
3、房屋有无物业费、水电费或是燃气费等
4、拍卖房屋的所有税费要了解清楚
5、房屋有无户口
6、房屋是否注册了公司
7、房屋是否为凶宅
8、房屋的风水
9、房屋是否包括了装修及家具家电,有些拍卖案件中,会进行分开拍卖
10、房屋是否有人正居住
11、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无漏水等问题
12、房屋有没有拖欠工程款的
法院房屋拍卖流程不是特别的复杂,反而是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必须引起重视,在拍卖前应当对这些做一定的了解,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