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有招标采购限额标准。根据《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20〕272号)以及大财〔2023〕4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相关限额标准如下:
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其中,省本级、沈阳市、鞍山市网上商城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其他各市为20万元。
工程类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属于政府采购。
另外,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应实施公开招标的最低限额。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省本级、市级200万元,县(区)级100万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
需注意的是,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关注辽宁省财政厅或相关政府部门的最新通知。同时,在进行招标采购活动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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