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如题所述

(一)法自君出
既皇权至上的封建立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赋予君主“顺天行诛”,皇帝一言而天下法,君为“三尺法”的最高主宰。“诏”“令”“敕”“格”“式”“例”皆由“钦定”,君主对法律可更、可补、可缔(”罪加一等““大赦天下”“功过相抵”.....),而法律对于侵犯皇权的任何言行,都被视为是违反“天常”的第一重罪。
这种思想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继承。
(二)礼律结合
礼治与法治相融合。
“法治”主体是君主专制官僚政体(春秋战国以来),讲究”以力治人“、以”成文法“治人。 礼治则以家族宗法行为规范及伦理观念为主体,讲究”以德服人“,以“判例法”治人。两者会产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统治方针矛盾与执行策略矛盾,但“礼治”“法治”皆为自然经济与宗法社会的产物,儒家从维护宗法社会到维护封建自然经济,法家则从维护封建自然经济到维护宗法社会,两者以“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达成分工各异而目的相同的绝妙统一。(例:《唐律》“十恶”:维护宗法家族秩序与维护集权专制政体共占”九恶“,且平均分配,仅”一恶“为民)。这种二元的法律价值观使人不仅成为人,还须履行家族宗法和国家赋予的双重义务,而封建法官却不得不在礼法和国法之间寻求平衡。这种混合法不仅构成了封建法系的重要特征,还是体现了中华法系的优越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1
中国封建法律思想存在着弊端,在某些地方与中国现行法律制度有悖,像“亲亲尊尊”的等法等级制度,“天罚天讨”的神权思想,与中国现行建设的平等法治社会是不符的,对中国当代社会的发展也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但是,封建法律思想中仍有可吸收可借鉴的地方。对当代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汉代董仲舒提出的“德主刑辅、明德慎罚”思想对于现在的意义来说,以德治国,法德并用,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讲究人情之时,我们更讲究伦理道德,每个人以道德规范自己,不能不说是社会本身的一大进步;不仅如此,我们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重视社会伦理道德,遵循公序良俗,我想法律的实施是不是更人性化了呢。
在我国封建历史上,每个朝代都有其先进的思想,指导着当时的社会,对当今社会依然有着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但作为主流思想的孔孟之道,一直是各个朝代的思想围绕的核心,加之法家思想,两者兼备,是一种绝佳的治国思想模式,不论是在过去、当代乃至未来,都是促进社会发展正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