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的自然养护试验、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是怎么样进行试验的?我是要进行检测的。

混凝土的标准养护时间是28天,但实体检测的时间也是28天。他们是不是同一个时间进行检测的

首先需明确:没有一个独立的“自然养护”的说法,虽有,那是已经过时的说法;如果你的报告养护条件是“自然养护”,这个报告可能是一张废纸-----工程验收不用和结构现场养护条件无任何关系的试件强度来评定,那样是毫无意义的,当然你可以是“同条件自然养护”,楼上给你发的追答段落有一处仍是这么说的(D.0.3)
客户委托的试件是同条件养护,如果是用来作验收资料的,那就是600度累计温度的天数(不小于14天,不大于60天)内进行检测,收样时需注意样品的有效性;如果是施工拆模,开挖等验证强度用的,那一般会是7天以后,这个不必拘泥!至于同条件试件强度结果是不是要乘1.1倍,这个执行的好象不多,可能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后直接取1.0了吧。追问

那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是不是一起的?还有那个实体检测的是怎么样的

追答

按标准来说,必需强调是接标准来说:
标准养护是现场浇筑时取样成型,拆摸后送到标养室养护至28天进行试验;
同条件试件是要现场浇筑时取样成型的,拆模后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养护,到适当龄期(验收为累计600度成熟度)后进行抗压试验。
一家人分家后走上不同的生活道路了,肯定不会是一起的吧
你说的实体检测是直接在结构上回弹或取芯这些,最能说明结构质量的方法,所以龄期就是验收当时,该什么时候就是什么时候(如果同条件试块和结构一起放置养护,结构检测时同时同条件试块抗压,理论上只会存在检测方法的误差,)

追问

我们是进行标准砼的取样,那应该是什么时候进行实体检测的啊

追答

实体检测工程验收的时候检测啊,呵呵
如果有忘了做试块这些的,可以28天后实体检测补足资料,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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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5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追问

亲, 这上面只是说砼的标准养护是28天啊,但没有说同养护和自然养护是怎么回事啊!

追答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2011年版)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D.0.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D.0.3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D.0.4 冬期施工、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按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本附录第D.0.2条的规定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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