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 概况 公元前8~前6世纪,由于社会生产力和商业的发展,奴隶制关系和自由民内部的阶级日益分化,希腊各地建立了许多城邦。城邦一般由一个城市和附近的若干村落组成,面积不过百里,人口不过数万,最多的也只有数十万。城邦之间通常以结盟的方式保持政治、军事方面的联系,但原则上是独立自主的。城邦的居民一般分为三个等级:①拥有公民权能参加政治活动的公民;②没有公民权的自由民;③没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的广大奴隶。公民是城邦的统治集团,集体剥削和统治自由民和奴隶。由于希腊城邦是从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的最早国家形态,城邦政治制度在形式上往往带有氏族制残余,如一般各城邦都有的贵族会议、公民大会等政权机构,便是从氏族长老会议、氏族部落全体成员大会演化而来的。刚建立的城邦政权往往掌握在氏族贵族奴隶主手中,实行氏族贵族专政,采用贵族共和、贵族寡头等政体。在工商业较为发达的城邦,工商业奴隶主领导和依靠自由民进行反对氏族贵族的斗争,他们通过政变推翻氏族贵族的统治,以具有个人独裁色彩的僭主政治取代氏族贵族的统治。当工商业奴隶主阶级的势力进一步壮大后,就以寡头政治或较为广泛的奴隶主民主政治来代替僭主政治。如农业城邦斯巴达实行奴隶主贵族寡头政治,工商业城邦雅典奉行奴隶主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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