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婚,并签字了。法院会判离吗?

如题所述

会的,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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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18
你好,一方同意签字离婚,应该会判离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不放心可以去 http://tieba.baidu.com/p/4358071756问下 法律人士的 意见啊
第2个回答  2016-03-18
离婚的判决条件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生活。而如果夫妻双方都不存在法定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分居超两年等的情况,一方又坚决不离的话,第一次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可以提起第二次,经过六个月时间双方仍未和好,这时法官可认为双方确无和好可能,原则上不管对方是否同意,都会判决离婚。
第3个回答  2021-05-26
会。双方进行沟通协议,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4
应该会的,一般情况下第一次不会判离的,如果两个人都愿意离婚且都不同意调解的,应该会判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