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示范带动发挥作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详情如下:
实践之所以能成为真理的检验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从真理的本性来看,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其本性在于主观与客观相符合。检验真理,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以及相符合的程度。因此,其标准既不能是思想理论本身,也不能是客观事物,而只能是将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社会实践。
其次,从实践的特点看,它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人们遵循一定的认识去实践,就可以引出现实的结果,把主观的东西变为客观的东西,并可以将客观结果与主观认识两相对照。在这种意义上,实践成为最公正的审判官,具有最高的权威。
真理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认识。若是要判定主观是否符合客观,就必须对主观和客观进行比较,这也就是说,作为真理的标准,必须具有把主观和客观联结起来的特点。
在人的主观认识范围内不可能找到真理的标准,我们不能用主观检验主观,用认识检验认识,这是由于主观无法实践主观。客观事物本身也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客观事物也不能把主观认识和其自身加以对照。
实践是精神见之于物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除具有普遍性的优点外,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所谓“直接现实性”,它是指实践可把正确的认识变成直接的现实。这样,实践就成为沟通主观和客观之关系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