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人员的发展要求如下:
1、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是拥有良好的会计、管理和组织能力,能够熟练运用会计处理文件的记账、制单、凭证报表等工作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会计标准,熟悉常规会计操作,理解会计常识 ,熟悉财务管理知识和财务管理技术,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2、注重准确、规范、有条理,有良好的遵守习惯,以及能够以合理的方式编制和提交各类凭证和报表,具备良好的数学功底和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3、会计人员最重要的任务是对账务确认,应具备良好的编制报表、统计分析、数据处理等高级财务计算机技能;要有极强的会计责任感和耐心,做到照实、照规定,有效防止会计漏洞,必要时进行专业性较强的财务分析和研究,并能及时发现账目异常和突发事件。
4、应该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 ,以便能够更好地阅读有关财务会计的文件资料和新闻。
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要求
1、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2、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4、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