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不知道妻子欠贷款,结婚后知道了,有没有义务帮还贷款?

如题所述

你好!如果该笔借贷没有被用作婚后共同生活使用,则该笔债务为一方婚前个人债务,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确立而被转化,所以一方也没有义务帮助另一方偿还。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的概念。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而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一般包括三种:第一、一方的婚前债务;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比如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第一、给予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第二、夫妻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文化消费等各项费用。因此,对于只有夫妻一人签名的债务是否属于家庭日常支出,从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具体结合负债金额大小、家庭富裕程度、夫妻关系是否安宁、当地经济水平及交易习惯、借贷双方的熟识程度、借款名义、资金流向等因素综合予以认定。
【法条】《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4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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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9
答;如果婚前妻子所欠贷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则属于共同债务,否则不是。
解读:如果用于共同生活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应当共同承担,如果是前妻个人债务则不需要承担,在法律层面你没有义务帮你前妻子偿还她的个人债务,你可以与你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婚前或者婚内财产单独所有还是个人所有。第三,在离婚时也可以达成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
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
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
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
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
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
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
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
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
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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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4-10
结婚前你不知道妻子贷款而在结婚后知道了,这是妻子婚前的个人债务,你没有义务邦她还贷款;但你们己结婚而成为一个经济共同体,为了增进夫妻感情,你可以邦她偿还贷款,如果妻子是开明之人,你可与妻子签订还贷款协议,这样是从长计意的最好方式,我说的,你懂得。
第3个回答  2021-04-10
个人会欠的贷款和你没有关系。是她个人的问题,当然了,如果你爱你的妻子,你可以帮她去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4-10
在法律上,你没有义务帮助妻子还贷款,因为这是妻子的婚前个人债务,但既然是夫妻,就应该互扶互助,这样才有利于夫妻和谐,家庭和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