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资开庭前法官会问什么

如题所述

索要工资案件是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常见案件。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索要工资时,很多没有庭审经验的劳动者并不知道庭审时,劳动仲裁庭(以下简称 法庭)会问哪些问题,该如何回答。甚至很多劳动者只是准备了一套自己的说辞,准备给劳动仲裁庭讲,但是对于法庭可能问到自己的一些问题,却丝毫没有准备。如此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出庭准备不当,甚至证据举证也会失当的情况。这样不仅会影响庭审效率,甚至会发生劳动者败诉的风险。
      #劳动仲裁#

      那么劳动者在索要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庭一般会问劳动者哪些问题,劳动者又应当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呢?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做一下系统讲解。
      一、如何回答是否需要变更仲裁请求
      这是一项程序性询问,法庭会询问劳动者仲裁请求是否已经明确,是否还需要变更仲裁请求事项。除非劳动者之前已经做好了相关准备,不建议劳动者再变更劳动仲裁请求。否则一方面用人单位可能因此获得更长的答辩期,影响庭审效率;另一方面很多临时变更的仲裁请求往往未经过劳动者慎重考虑,部分内容是否具有合法性或合理性,尚欠推敲,如果准备不足,败诉的风险更大。

      二、如何回答何时入职
      这个问题似乎很简单,但是很多劳动者的回答的却是五花八门,尤其是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其所回答的入职时间往往缺少相应的证据进行佐证。劳动者要务必注意,入职时间是劳动者至用人单位处报到并提供劳动的时间。这里的提供劳动并不必然等于,劳动者在报到后马上会被安排工作,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用工培训的时间也应当计入劳动者的入职时间。而这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对劳动者支付工资。
      劳动者在回答入职时间时,要尽可能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所回答的入职时间,这样方便法庭通过证据的印证原理,认可劳动者所主张的入职时间。

      三、如何回答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回复用人单位工资标准是不需要将工资结构分得过于清晰,例如哪些是补贴、哪些是奖金等。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与实际相符,那么可以直接回答劳动合同的约定标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与实际不一致,而劳动者每一个的工资并不固定,劳动者可以回答月平均工资是多少,然后简单说一下每月的工资存在大概多少数额的差别。至于差额存在的原因,如果法庭询问劳动者,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扣款方式并不特别了解的,不建议做过多推测或个人意见上的解释。
      因为关于工资标准的举证在司法实践中,法庭一般会侧重于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应证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资实施扣减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作为证据来支撑。否则,用人单位的主张很难被法庭采纳。而对于劳动者而言,言多往往有失。

      四、如何回答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及合同的解除时间
      劳动者如果并未收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未解除。劳动者切忌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认为,只要用人单位未让自己过去上班,即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

      尤其在劳动者并未对用人单位提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中,劳动者索要的只是工资。而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劳动者未上班,用人单位仍然需要依法对劳动者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劳动者如果盲目认为只要未上班就属于被辞退,对自己而言将产生较大的不利后果。而用人单位如果主张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则其需要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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