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子户口不迁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买房 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一般都会要求原房主将落户在该房屋的 户口 全部迁出,因为这直接涉及到买房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能否将自己的户口落入房屋所在地的问题。 对于这类问题,目前解决途径非常有限,原因在于: 一方面,公安机关仅能在当事人自己提出迁移申请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此,买方以 买卖合同 和新房本为依据并不能启动公安机关的户口迁出程序; 另一方面,户口迁出涉及行政机关的职权,并非 民事纠纷 ,此类纠纷不属于 法院 管辖范围,因此,法院并不受理此类纠纷。 由于在实践操作中购房人难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将原户口强制迁出,将自己户口迁入。在这个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 解除合同 以减轻自己的损失。 在这里提醒各位购房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户籍 核查 在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如有必要,应要求房主本人带上 房产证 及 身份证 原件到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通常为户籍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户籍科查询。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户口迁移 的时限及违约责任,提高卖房人的违约成本,以此敦促卖房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一旦出现卖房人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情况,买房人起诉索赔也有依据,而不必另行寻找损失证明(这也是为什么 公司 在进行“合同签署合规性考核”中把关于户口迁出的条款单独拿出来进行考核的原因)。 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 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身份证 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 买卖合同 、互换合同、 赠与合同 、受遗赠证明、 继承 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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