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义务伺候对方父母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当然事人离婚后不需要对对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因为根据《民法典》,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女婿、儿媳要赡养岳父母、公公婆婆的规定,赡养对方父母不是女婿、儿媳的法定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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