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时间楼上吵闹可以报警吗?

午休时间被楼上小孩吵闹无法入睡,给
打招呼说了,还是继续闹腾,这样可以
报警处理不?

午休时间楼上的吵闹是属于噪音扰民,因噪音扰民导致被侵权人的私生活安宁受到侵害等情形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进行维权。如果当事人确实故意制造噪声导致被侵权人私生活的安宁受到侵害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第58条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噪声污染导致受害人一方的视力、听力,甚至还能诱发多种致癌致命的疾病等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一定侵害等情形的,被侵权人应当及时搜集侵权事实有关的证据证明之后,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侵权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承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法律)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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