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因数、合数分别指的是什么?

如题所述

质数、因数、合数分别指的是:

1、质数:

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叫做质数。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有一个经典的证明。它使用了证明常用的方法反证法。

2、因数:

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人们就说b是a的因数。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3、合数:

合数是指在大于1的整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其中,完全数与相亲数是以它为基础的。

扩展资料:

质数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若质数p为不超过n的最大质数,则\frac{n}{2}"> 。

5、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因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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