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填写;
2、准备相关材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所需的各项材料;
3、现场办理积分申请:到居住证签发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4、查询积分结果:申请人可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5、公布入户名单: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在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公众服务平台”公示3日后公布正式入户名单(遇节假日顺延)。
入户办理时限:申请人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年龄在55周岁以下(男)或50周岁以下(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申请人,达到标准分值后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除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供符合第九条条件的对应认证材料。
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自公布积分结果10日内,市人口服务管理办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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