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退税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个税预缴阶段多预缴了税款,汇算清缴阶段就可以申请退税。对于居民个人而言,需要预缴税款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生产经营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按照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生产经营所得按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间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之前。

实物中,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平时预缴了个税的。

综合所得基本费用扣除为每年6万,若纳税人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则应纳税所得额小于0,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为0,平时预缴了税款的,预缴的税款可以全额申请退税。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6万-“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项目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1-20%)+稿酬所得×(1-20%)×7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

2、上年度符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或没有全额扣除。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是没有提供相关信息给单位或单位并未在申请个税时填列相关信息,至使预缴税款时没享受,多预缴了税款;二是纳税人可以在预缴税款时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均享受了,但是有一项大病医疗只能在汇算清缴时享受,且纳税人符合大病医疗的条件(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部分超过1.5万且不超过8万元的部分准予扣除);三是纳税人综合所得中并没有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缴税款时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到汇算清缴时才可以享受。
3、没有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取得的收入性质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取得以上三种形式的所得,除了第二条叙述的专项附加扣除预缴税款时不得享受,每年6万元的基本费用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自负缴纳社保)也不得扣除,要等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才可以扣除,除此之外,由于预缴税款时以上三种所得预缴税款的计算方式与汇算清缴时的计算方式不同,导致纳税人多预缴税款,汇算清缴时可申请退税。
4、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对外公益性捐赠。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汇算清缴时不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部分均可以税前扣除,申请退税。
5、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多预缴税款的情形。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全年收入扣除成本费用损失税金以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金额,若纳税人没有取得综合所得,每年6万元的基本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以及专项附加扣除均可以在汇算清缴时享受,多预缴的税款可以申请退税。

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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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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