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下载退学审批表,按审批表要求填写,后经导师,学院审批。
2、携带学院审批后的退学审批表到研工部办理奖助金结算手续,研究生院综合办办理学费清算手续。
3、完成奖助金和学费清算手续后,将财务处开具的记账凭证及退学审批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4、经研究生院主管院长审批后,下载附件中的退学通知单,前往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二)休学期满复学复查不合格者;
(三)硕士生一学期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博士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四)培养单位经过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或学位论文工作中,明显表现出科研能力差者。
参考资料来源:首都师范大学研究中心-研究生办理退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