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职工福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如题所述

1.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工会经费与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若属于人人有份的福利,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形成的,且取得了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的支出,可以按照正常规定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3.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 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4. 关于用于职工福利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若该福利不是集体福利且取得了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则是可以抵扣的。
综上所述,用于职工福利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为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则不能抵扣;若为正常的工会经费或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则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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