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某公司签订了管护合同有一公司接管了我的合同公司,是否与我算自然形成的合同?

我有一片林木,和一单位签订了管护合同,交了管护费。不到合同终止时间,对方就交给另人管理,我和这个人算不算合同关系呢?

你的合同应当由接管对方的公司继续履行。如果新公司不履行合同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新公司拒不履行合同义务,那么你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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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3
如果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一周超过40个小时,而且工作期限在三个月以上,这个时候公司如果不跟你签合同的话你有权利控告公司(这是劳动法上明文规定的,所以你不用担心公司不给你合同或是把合同毁掉),但是公司方面完全可以说已经给你合同了,是你没有保管好,自己弄丢的,所以在这点上你控告不了公司。你跟公司发生了纠纷,可以向劳动局咨询后再跟公司的人事部进行交谈(这样你不会吃亏上当),如果还是解决不了的话可以向劳动局写举报信,举报公司的种种恶行,对公司施压。这样公司还不能给你满意的答复的话进行最后一步,就是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来维护一个作为员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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