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定节假日放假工资结算问题

例如:每月固定基本工资是5000.00 2011年春节放假时间为2011.1.26日-2011.02.14日 时间为20天整 但是法定节假日时间为 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 其中3天为法定节假日 4天为调休 那么 还有17天的放假时间公司是否应按正常日期发放工资 如果不 那么 1 月 2月工资应该怎么发?
补充:这个放假日期为公司定的日期 非个人意愿
这工资一定要扣吗?为什么要扣 按你这样说公司每个月故意给你放30天假 那样这班上不上都一样咯?

根据你的陈述,你实际使用的工作日休假时间为13天(因为要除去1月26日-2月14日期间的周末4天),而1月份的实际工作日为5天,2月份为8天,因此你需要扣减的工资额=工资总额/月平均工作日*休假的工作日天数,即1月份扣款额=5000/22.5*5=1111.11元,2月份的扣款额=5000/22.5*8=1777.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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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1
不应该扣,不过也应协商解决,毕竟听你说的公司应该不是体制内单位而且你确实放假了。所以一方面争取权益,一方面也要顾及工作(如果你还想干的话)。讲究说话技巧的提醒一下,集体反应最好,别当出头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