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后已超30天,怎么办理税务登记证?

如题所述

  按照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处罚后可以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建议还是应该按时进行税务登记。税务专员会给你核定纳税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税种、税率等。个体工商户还能享受国家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的免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
  收费标准:税务登记证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封皮2元。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需提供材料:
  1、业主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一式两份)
  3、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1份)
  4、扣税存折复印件(1份)
  5、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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